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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将得到充分的保护,这一消息无疑与去年早些时候浙江省出台的关于《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一种呼应。日前在杭州召开的全省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工作会议,给房产开发商和中介公司敲响了警钟:为维护广大群众的正当权益,浙江省将开展一场大规模的房地产市场整顿和规范活动。
来自工作会议上的消息称,2001年浙江省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536亿元,然而,企业行为的不规范使得房地产市场存在严重隐患:商品房面积“短斤缺两”,违法、违规擅自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只收费不服务,中介市场混乱等问题层出不穷。
针对当前房地产业的形势,浙江省近期重点将放在与消费者紧密相关的五个方面开展集中整治:一是,发号子收取定金这一危害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行为将被严厉查处。主管部门将依据建设部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将处以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二是为解决商品房面积“短斤缺两”的问题,今后在计算房屋面积时将推行按套内建筑面积销售的计价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消费者明示套内建筑面积及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已纳入分摊面积的公用部位的产权,属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另行出租、出售,否则将被严肃查处。三是所有商品房住宅开发项目,未经竣工综合验收不得交付使用。凡未按规定进行竣工综合验收或将竣工综合验收不合格的商品住宅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给买房人造成损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四是,中介和评估机构也将是此次整治的主要对象。对中介机构的违法行为,将视不同情况处以1万至3万元不等的处罚。对未按规定完成改制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一律取消其从事评估业务的资质,对出具不实报告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管理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降级或注销资质证书。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广告、不兑现广告承诺内容等行为也将被严肃查处。
记者孟怀虎杭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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