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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又要涨工资了!根据昨日正式出台的《湖南省2002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将力求达到11%,同时最低工资标准最多增长55元。
据了解,此次工资指导线主要是根据去年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和今年我省宏观经济形势预测,经测算后确定的。整个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下线构成一个相对确定但又较灵活的区间,各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经济效益等实际情况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和分配形式。
同时,为保障劳动者所获得的工资收入能够满足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存需要,我省确定了2002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的最低工资标准。该标准共分5个档次,依次为360元/月、340元/月、320元/月、300元/月、280元/月5个档次。其中最高档次比去年最高档次增长35元,最低档次增长了55元。各市州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选定适合的最低工资标准,但应注意:最低工资标准并不是确定职工工资的主要依据,企业应按劳动者付出的劳动量支付工资;最低工资并不包括住房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内容;经济效益差的企业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据悉,该指导线适用于全省城镇各类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和团体。各市、州和省直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资增长方案,在报省劳动厅备案后实施。记者 李柯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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