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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刚出台的全省今秋中小学收费办法中,义务教育阶段以及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其收费办法继续维持上年标准不变。收费标准如下:
义务教育阶段
1.杂费 每生每期小学农村70元,城区90元;初中农村90元,城区110元。
2.代收费 从今年起按学生受益情况划分为应缴部分和自愿部分,应缴部分由必订书籍课本费、音像教材费、作业本费、班费、影票费、计算机维护费和其他等7项组成。自愿部分由寄宿费、搭餐费、单车寄存费和选订课本费4项组成。
3.借读费 对跨学区就读的学生收取借读费,小学每生每期不超过150元,初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00元。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1.学费 省级重点中学每生每期不超过1000元,其他城区中学不超过800元,农村中学不超过550元。
2.代收费 按学生受益情况划分为应缴部分和自愿部分。应缴部分包括书籍课本费,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颁布的用书目录和省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执行,自愿部分的电脑教室学习费、住宿费、搭餐费、单车寄存费等只对接受了服务的学生收取。
3.计划外生费 凡举办了民办学校的学校,执行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不准再收取计划外生费;未举办民办学校的省市级重点学校,允许招收一定的计划外学生,收费标准为省级重点学校每生不超过8000元,市级重点学校每生不超过6000元。其他学校不得收取计划外生费。
记者 吴通清 实习生 陶 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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