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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从您办案的情况看,这宗案子有哪些特点?
李:从我们的调查来看,张二江买官卖官(受贿)的情况的确部分存在,但没有前些时媒体报道的那么严重。
一些人借逢年过节之机,送上一两千元的礼,这是不可能就能买到官的。这些都是很一般的行贿受贿。
张二江受贿的数额相对几百上千万元的受贿案并不是特别巨大,他是副厅级干部,级别也不是特别高,就检察机关指控他受贿、贪污的数额看,这样的犯罪行为比比皆是。但是,媒体对“108个女人”这些事情做了过分炒作,引起了社会对张案的格外关注。
记:在办案当中,有没有感到棘手的问题?
李:最大的困难是取证难。绝大部分证人都不愿与律师配合,特别是天门的证人基本都不肯与我们见面,取证就无从谈起。很多东西我们只能根据检方的指控材料,进行分析、辩护。
记:听说张案涉及的证人多达50余个,庭审时将会有多少证人出庭作证?
李:一个都没有!我们调查时,丹江口的证人虽然基本上都与我们见了面,但是也没有一个愿意出庭。天门的证人更不用说了。
记:证人为什么都不愿意出庭?
李:部分(行贿)证人目前还是现职干部,可想而知他们不会愿意出庭。其他证人基本都是不愿意在法庭上抛头露面,因为毕竟不光彩。
记:证人都不出庭,对张二江是否很不利?
李:这是肯定的。
记:此次辩护是作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
李:罪轻辩护。我们在向张二江做调查时,已经向他明确表示,有罪是不争的事实。尽管他自己认为在丹江口、天门两地做了不少实事,收受礼金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是犯罪,是“有错无罪”。但是,当行为构成了犯罪要件后,就是触犯了法律。“有错无罪”一说,只能反映出张的法律意识很淡薄。
记:张二江在狱中的情绪怎样?
李:比较稳定。监狱对他的环境比较宽松,他每天还可以享受10元的电费和30元的生活费。张二江每天坚持读书、看报、练字。
记:听说张二江夫妇婚后感情一直不好,目前他的爱人与他离婚了没有,她是否会旁听庭审?
李:他们两人婚后的确有十多年分居两地,但目前没有离婚。她爱人不会参加旁听,如果没有媒体对“108个女人”这类事情的炒作,她可能会来。不过,张二江的亲属有20多人向法院申请旁听,但法院只有几张旁听证可以提供。
记:你了解到张二江对将来有什么打算吗?
李:他目前最关心的是会判多少年,不可能考虑别的。
记:根据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如若他受贿、贪污罪名成立,依据有关刑法条款,至少要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是这样吗?
李:是这样的。
张二江档案:张二江,山东寿光人,1954年1月出生,1970年参加工作,1982年毕业于武汉某大学后进入省冶金局任团委书记,先后在有关部门任职,1996年被提任十堰市市委常委、丹江口市市委书记;1996年调任天门市市委书记;2001年接受省纪委调查;2001年年底省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进行立案侦查;10天后,张被逮捕;2002年春,张二江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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