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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期货经纪公司的高层人物,为中饱私囊和“借鸡生蛋”,竟合伙贪污公司现金7万元并挪用客户资金57万余元。近日,该案关键人物李杜资因犯贪污罪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其贪污所得1万元也被追缴。
错单摆在帐外
1996年12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湖南某中心批发市场和隶属该市场的湖南某批发贸易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成立湖南某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期货公司)。
1999年1月,期货公司成立上海业务部,34岁的李杜资任经理。当年5月27日,业务部出市代表沈某(已判刑)因工作疏忽,在编号为99129的户头上出现错单:将买进3手十月铜的交易指令当成30手输入交易系统。沈某发现后,立即将错单情况报告李杜资。虽经处理,但因已成交25手,且暂时无法卖出,最后仍造成22手错单。
当日收市后,李、沈均将此情况告知期货公司当时的结算部部长、总监寻某(已判刑),寻没有按照规定将错单记入公司专门的错单帐户,却与李杜资商量后由其通知结算部的廖某将错单摆在帐外。
私分错单盈利款
1999年7月2日,该22手错单行情好转,由李杜资报寻某同意后平仓盈利近8万元。按规定错单盈利应归公司所有,但寻某、李杜资决定将该笔错单盈利款私分。
当日,按李杜资的要求,由寻某再通知结算部的廖某将此盈利摆放在他人帐户,然后,李杜资填写撤资单从该帐户取出7万元,李侵吞1万元并经手分给上海业务部沈某、古某、蒋某(均已判刑)各1万元;其余3万元,李杜资带回长沙交给寻某,寻某与结算部的廖某、杨某各分1万元。法院审理认为,李杜资在所贪污的7万元中构成主犯。
擅自下单亏损巨大
在李杜资任经理后,为谋取私利,他还伙同同事、好友胡某、唐某擅自在王某、卢某等多个户头上下单,造成客户保证金的巨大亏损。
1999年底,李杜资为应付客户王某撤资,先后从李某、张某户头各撤资100万元、60万元入进王某的帐户。因张某是上海业务部蒋某引进的客户,李杜资便向蒋某承诺:2000年1月初,王某户头入金时即归还60万元给张某户头。届时,王某依约向自己的帐户汇入100万元。但李杜资没有以此款归还李某户和张某户,遂与蒋某商定:张某户保证金不足,可在王某户下单。同时,李杜资继续允许胡某在王某户下单。同月5日,好友胡某未经客户王某允许,擅自在王某户头摆放了300吨铜(60手)的头寸,共占用王某户保证金28.35万元。同月28日和2月15日,业务部的蒋某先后2次在王某的户头下单,摆放了300吨铜(60手)的头寸,又占用王某户的保证金29.24万元。以上共占用王某户的保证金57.59万元。李杜资先后打印假的结帐单交客户王某确认,以蒙骗王某。
由于李杜资及胡某、业务部蒋某的违规操作,至同年4月,造成客户王某户头巨额保证金亏损。
案发后,同年9月8日,李杜资被刑事拘留。2001年11月,长沙县人民法院对李杜资犯贪污罪、挪用资金罪一案一审后,李杜资不服而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邓理先 周喜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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