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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装修房开发商负责

http://www.0731fdc.com  2003年1月24日   ---新闻晚报---

  上海市消费者协会发布2002 年第4号消费提示,提醒市民购买全装修房时应找准“第一责任人”,不要盲目轻信房产商的广告宣传。市住宅发展局最新颁布的《上海市新建住宅全装修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房产开发企业是住宅装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住宅装修的全过程实施和管理,而且必须承担住宅装修的质量责任,并负责相应的售后服务。文/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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