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读者来信询问:目前我正在装修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向我收取装修押金,还要交纳装修管理费,这合理吗?记者采访有关部门后得知,为了保证住户按照规定进行装修,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收些押金,但事后应及时退还。
据了解,现在当住户、租户进行装修时,几乎全部的物业管理机构都要收取一些费用,这些费用总体来看分为两部分,一是可以退还的,二是不退还的。要退还的部分主要是装修押金,而不退的部分,则往往被称为装修管理费。不同的小区、不同的物业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是不同的。这些费用一般是向装修公司收取的,但实际上“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买单的还是消费者,所以成为消费者的投诉热点。
本来物业公司按质论价的管理行为并没有什么过错,在实际生活中间,也确实有不少的装修工人在进行装修时,随意抛掷垃圾,破坏承重结构,晚间噪音扰民,引起其他业主的不满。事先由装修公司、装修队伍向物业管理机构提供一笔装修押金,可以比较有效地防止这些不文明施工现象的出现。
目前不退还的装修管理费部分成了争论的焦点,不少业主认为这种收费国家没有明文规定,而且物业管理公司往往只收钱不负责,出了问题就往装修公司、工人身上推。而物业管理公司则认为,装修时,他们要对装修工人、装修材料、装修行为进行管理、监督,而这些开支不能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需要额外单独收费。
专家指出,由于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他们之间存在着服务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要收取管理费,就应当作出明确的服务承诺,如果没有兑现服务承诺,就不应该收费。本报记者刘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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