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装修房有两大类,一类是市住宅局推荐的试点小区,另一类是开发商自己建造的非试点全装修房。试点小区的全装修房比较规范,而非试点的全装修房由于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专门的示范合同,产生了不少问题,最主要的表现是购房者和开发商为房屋中的装修发生不少争执。对买全装修房的购房者来说,在购房合同中对屋内装修加以系统约定非常必要。
(一)明确施工规范保证装修质量。由于很难对装修过程自始至终加以监督,因此不少
购房者都对如何保证装修的质量心中没底。要解决这个问题,购房者可在购房合同中明确装修工程适用的施工规范,具体可参照建设部颁布的《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或本市的相关规范。对装修的验收标准也要加以明确,如可以约定建设部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作为验收标准。另外,应注意发挥监理的作用,合同中应明确装修工程的监理单位,并要求其最后出具监理报告。
(二)对建材、设备的品牌、型号约定清楚。全装修房所使用装修材料和设备应在合同中准确无误地标明,不要有遗漏,包括材料的品牌、型号。如果是进口的材料、设备,则要在合同中写清产地。在此要注意的是,对开发商承诺赠送的材料和设备也要明确约定,这一点常常为购房者所忽视。
(三)室内空气质量不容忽视。全装修房交付后,室内空气质量的问题越来越为购房者关注。参照“十种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购房者可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如下两条:一是开发商购买的材料必须符合上述标准;二是交房时开发商应根据国家标准请权威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检测报告,或者提供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超过国家标准,购房者有权要求赔偿甚至解除合同。
(四)细化各装修项目的保修期。房屋质量的保修期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屋内装修的保修期也同样非常重要。由于装修项目种类较多,而且有些项目质量问题要很长时间才能看出来,因此在购房合同中对装修各项目保修期分别约定就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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