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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办法本月起实施 家装免费设计被喊“停”

http://www.0731fdc.com  2005年7月27日   新闻晨报 

  家庭装饰装修的设计和施工将正式分家。日前,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装饰设计专业委员会发布《上海市室内设计师从业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今年7月起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了家装市场必须告别概念模糊、误导消费者的“免费午餐”,作为有偿服务,家装设计必须和施工正式分家的理念。同时,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推出全新版本的《上海市住宅室内设计委托合同》,从8月份起,该合同文本将成为设计师提供设计服务时,必须和消费者签订的格式合同。

  免费设计“吃药”多

  “设计是装潢的灵魂。”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装饰设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张龙明本周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过去的10年里,装饰设计一直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往往几张简单的图纸就是所谓的设计了,我们看到的许多“免设计费”无非是装潢公司抢做生意的商业幌子,企业可以随便找个低水平设计师为客户“免费设计”,即便漏洞百出也可因“免费”为借口不承担责任。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把厕所变厨房;书橱深度被做到足够可放三排书的60厘米,既浪费空间又影响美观;大橱的深度被设计成45厘米,致使衣服挂不进去……类似这样的尴尬让消费者对设计师往往将信将疑。

  在“免费设计”这似是而非的概念下,最终吃亏的还是被蒙在鼓里的消费者。

  新办法让猫腻设计刹车

  为此,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近日制订出《上海市室内设计师从业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从室内设计师的职业道德、培训考试、持证上岗、设计收费、人才流动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这一系列的新《办法》将进一步规范设计市场及设计师行为,真正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切实有效的推动作用。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装饰设计专业委员会将对持有《上海市室内设计师证书》人员的经营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受检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检查。

  张龙明秘书长介绍,从今年8月起,家装设计师为消费者提供设计有偿服务时,应该按照最新版本的《上海市住宅装饰示范合同》,与消费者签订格式合同,一旦消费者对设计师的服务有异议时,协会的设计专业委员会将根据合同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处理投诉纠纷将没有依据。即使官司打到法院,有关合同也是法院判决的有力依据。

  新出炉的《上海市住宅装饰示范合同》诸多细节也值得关注,比如明确设计程序一项,明确了设计付费分四步走,按进度分别给付设计费的20%、50%、20%和10%。消费者每一次付费都需有双方签字确认。合同签订后,消费者支付首期设计费为设计总价的20%;初步方案确认后,再支付二期设计费为设计总价50%;第二设计阶段图纸确认后,再支付三期设计费为总价的20%;全套图纸完成后,消费者付清设计费余额,设计方交出装订成册图纸2套,一套留底,一套交施工之用。

  据了解,如果消费者选择了收费设计却得不到应有的服务保障的时候,可以拨打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设计投诉电话,设计专业委员会的专家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投诉作出专业的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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