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5日电 据新闻晨报报道,如果你现在正准备装修设计,那么别忘了和设计师签订新版的《上海市室内设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从7月28日起,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会同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制订的《上海市室内设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2005版)已正式实行。原2001版合同可延用至10月31日。
注重设计细节环保节能写入合同
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将进一步规范室内装饰设计市场,要求相关企业都必须遵照《示范文本》各项条款的规定认真付诸实施。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将与各区工商分局、消保委联手对《示范文本》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予以查处。
《上海市室内设计委托合同(2001版)》实施以来,原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已滞后或不适应市场运作的需求。为此,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听取了企业、用户、设计师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帮助和指导下,对原合同涉及的9大方面、15项条款进行了部分调整、补充与修改。
重新修订的室内设计《合同示范文本》增加了三项新的要求:第一,对室内设计的消防、安全与环保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第二,对拆建住宅承重结构,强调须先行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有关手续;第三,对多媒化、智能化、景观性施工方案,必须在设计图纸上明确标注。2005版《合同示范文本》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室内装饰设计企业的经营行为,能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违约责任更加明确
新版《上海市室内设计委托合同》第一页的“使用说明”中明确规定了,“涉及到特殊要求及消防安全必须按特殊要求及消防安全要求设计,设计时必须考虑采用环保材料。”也就是说,一些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装修材料将被杜绝于设计之外。有关部门称,这与目前节能省地型住宅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
此外,设计方提供给消费者的设计图也有了较大的增加,新增加的设计图有:家具、厨具设计布置参考图、楼梯设计、安装施工详图、局部透视图等。这是考虑到目前消费者对房屋设计细节要求的增加和复式、别墅房源的增多而新添加进合同内的。
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的有关人士表示,这些新添加的设计细节对于设计时的职业水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借此机会,提醒消费者在委托室内设计时,应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师为自己服务。
新版合同对于双方违约的责任有了更加细分化的明确规定,更有力的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其中比较明显的是,如果设计师在初步完成设计方案后,消费者不愿意再履行合同,设计方不退还已收的设计费(总设计费的50%),但必须交给甲方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以及手绘局部效果图各一张。
为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已明文规定,在签订装修施工合同前,施工企业应主动与消费者签订室内设计委托合同,并根据设计方案定材料、定工艺、定价格。对于无设计图纸的工程项目一般不宜开工,而对于无设计合同所引起的纠纷,维权机构也难以进行圆满的调解。
设计方案全程跟踪
在新版合同的第5页附有一张“设计方案进程表”,这张表保障了消费者与设计师之间沟通的畅通性。从设计初始的测量到设计最终交稿的每一个步骤,在进程表内都可以找到。在该表内,确认方案进度可分3次,每次都注明了日期和所完成的图纸,消费者在阅图后可在进程表上给予确认意见,并与设计师定下下次确认时间。
有关人士表示,该进程表的出现将更加规范设计市场的管理和服务,使整个设计流程有章可循,对于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的调解也起到了证据作用。(曹隽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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