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料中心 房产超市 二手市场 政府在线 家具装饰 自助交易 房产论坛
 您的留言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资料中心 > 房产新闻 > 本地 > 正文
拆迁补偿安置有新规

http://www.0731fdc.com  2002年10月02日   潇湘晨报

  本报讯 从今天起,《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若干规定》正式施行,1998年12月21日发布的《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若干规定》中规定,拆迁当事人对拆迁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申请裁决的,对已申请鉴定的,以鉴定结果作为裁决依据;未申请鉴定的以分户评估结果作为裁决依据。

  申请裁决前,因被拆迁人原因未进行分户评估的,裁决机关应委托评估机构进行分户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并以该分户评估结果作为裁决依据;因被拆迁人原因无法进行分户评估的,由裁决机关参照同类房屋的补偿金额裁决。

  当事人就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一方申请裁决的,因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原因,无法核实被拆迁房屋装饰装修情况的,其装饰装修的补偿在执行裁决时由证据保全机构进行核实 ,由拆迁人参照《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装饰装修补偿标准》(见附件)给予补偿。

  《若干规定》还规定,对享受城市最低社会生活保障待遇且居住特别困难的被拆迁人或直管公房承租人,由拆迁人对自愿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被拆迁人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36平方米的房屋予以补偿安置,对上述直管公房承租人应当采用产权调换方式安置,且计租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米。

  房屋拆迁的分类评估价格不包括装饰装修补偿费,房屋的装饰装修补偿标准参照《长沙市城市房屋拆迁装饰装修补偿标准》执行。

  停产停业补助费每月为拆迁房屋评估值或协议补偿金额的7‰。一次性补偿安置的,补助时间按3个月计算;过渡安置的,补助时间按实际停产停业月数确定。被拆迁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为被拆迁房屋评估值或协议补偿金额的5‰,每户(以房屋产权证或直管公房租赁凭证为单位)每月最少不得低于300元。

  搬迁补助费为每户300元,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每超过1平方米增加4元搬迁补助费。过渡安置的,发给两次搬迁补助费。补助费标准和附件所列补偿标准由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根据物价变化情况,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执行。记者 黄 平 文 洁 刘红运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关闭窗口
 
· 我省首座体育公寓封顶 (2002-10-02)
· 火星南路向南继续延展 (2002-10-02)
· 万达购物广场全面封顶 (2002-10-02)
· 黄金街开门迎客 (2002-10-02)
· 楼市品牌立体竞争 (2002-09-30)
· 新盘炒热河西板块 (2002-09-30)
· 长沙住宅九大创新点 (2002-09-30)
· CLD崛起星城 (2002-09-30)
信 息 搜 索


自由交易信息推荐
· 转让一套三室二厅的
· 出租一套三室一厅的
· 出租一套四室二厅的
· 求租一套单间的房子
· 转让一套门面的房子
· 求租一套一室一厅的
· 出租一套三室二厅的
· 出租一套三室二厅的
· 求购一套二室一厅的
· 出租一套三室二厅的
进入自由交易区>>



为了本系统能够更好的为您服务,请使用800*600显示及IE4.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Copyright (c)2001 版权所有 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
技术支持:长沙楼市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2565831 2223504 经营许可证号:湘ICP证010022
All rights reserved, www.0731fdc.com E-Mail:web@0731fd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