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底以前,获得省级‘绿色交通示范城市’称号,在2006年底以前获得国家级‘绿色交通示范城市’称号。”长沙市政府办公厅昨日颁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长沙市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进行了工作部署。
据了解,长沙市此举旨在通过推广应用交通工程设计新技术、交通运营管理新方法,建设方便、快捷、安全、高效率、低公害、有利于生态和环境保护的多元化城市交通系统,营造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城市交通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规划建设
制定绿色交通发展战略
按照昨日正式发布的方案,长沙市将制定绿色交通发展战略,完善综合交通规划,实施大型公共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完善的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保障体系,城市交通基础建设投入与城市经济发展同步并适当超前。
公共交通
中心区站点覆盖率大于70%
“今后,长沙市公交车站点在城市中心区的覆盖率要大于70%。”方案指出,长沙市的公共交通网、站点布局要合理,站点覆盖率按300米半径计算大于建成区的50%,中心区覆盖率必须大于70%。而且,公交车将全部实行非接触式IC卡收费系统、智能化公交车辆运营调度系统。
道路密度
建成区大于8.5公里/平方公里
方案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按照方案,建成区道路网密度要大于8.5公里/平方公里,主次干道密度大于4公里/平方公里,主次干道平均车速不小于30公里/小时。
方案还要求,必须建立分级合理、设施良好、衔接方便的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公共停车设施分布要合理,收费和安全设施要完善。道路交通标线、标志必须清晰规范,道路交叉口交通控制管理设施应尽量完善,道路交通分隔设施须达到整洁美观的效果。
交通环境
公共活动广场绿地不小于25%
方案以绿地率作为主要指标对道路环境作了具体的规定。按照规定,道路红线内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30%,红线宽度为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小于20%。
此外,车站、码头、机场的交通集散广场集中成片绿地不得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城市公共活动广场集中成片绿地不得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主要道路和交叉口的交通噪声不超过70分贝、空气质量要符合国家标准。而且,建成区内的施工和货运车辆运行必须管理到位,无沿途泄漏、遗撒现象。
本报记者 邹爱华 实习生 王 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