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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赵小明
城市群在城市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任何单独城市都无法比拟的作用,充分发挥城市群的作用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取得区域竞争优势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关于城市群的研究已经成为城市研究的热点,但是关于城市群空间和形态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本文在研究城市空间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城市群建设和发展经验,提出解决长株潭一体化过程中有关城市群空间结构和形态问题的框架。
城市群空间结构是指组成城市群的各城市的所有要素在一定空间范围内的分布和联结状态。城市群空间形态则是空间结构的外在体现,是城市功能在地域上的呈现。城市群空间形态某种程度上被视为城市群空间结构的孪生物,如果说城市空间结构是城市各种活动在地域上的一种抽象,城市群空间形态便是城市各种活动在地域上的呈现。
长株潭城市群包括3个地级市,4个县级市,8个县,172个建制镇和360多个集镇,是湖南经济、技术最发达的区域,是全省客货流、资金流、信息流集散中心。对长株潭城市群空间结构和形态的整体研究,不但有利于构架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宏观框架,有利于各专业规划的衔接和整合,有利于城市群各组合城市之间的合理定位,而且有利于城市发展的科学决策。长株潭一体化要求协调三市的发展目标,整合资源,优化经济结构,发挥整体优势。长株潭城市群空间结构和形态研究目的就在于合理布局城市发展要素,促进长株潭协调快速发展。城市空间结构的演化通常可分为4个阶段:均衡发展阶段、极核发展阶段、集聚——扩散阶段和高水平的网络化发展阶段。目前,长株潭地区已形成由铁路、公路、河运、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组成的立体交通运输网,中心城市和次中心城市成为其中的节点,连接各节点的线状区域及两侧成为城镇密集发展地带。在五区一廊战略中,长株潭地区的极核与轴线发展已具备相当的基础,三市极核及其轴线发展也已初具规模。长株潭城市群落在1977年以前、处于相互独立的发展阶段;在1978年至1989年的十余年间,处于极核发展阶段;1989年以后,点轴发展开始萌芽,长株潭城市群进入城市群发展的初级阶段。初级阶段的城市群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城乡界线明显;二是核心城市普遍呈现新旧城区并存现象;三是城市建设飞速发展,三市的市区主干道有日益接近之势;四是三市城市边缘区基本毗邻,形成三市之间的融合地带;五是城市之间以公路运输为主要类型的客货流迅速增长,城市的界面主要在交通线两侧和湘江两岸;六是在全国的交通网上,长株潭所形成的中心地位日益明显,开放程度加大;七是长株潭三市表现出不同的形象和质感,尚不能形成统一形象。
处于初级阶段的长株潭城市群,始终存在着集中与扩散两种趋势,并在这种对立统一中不断发展,各城市发展并不均衡,在城市空间使用上既有主动行为又有被动行为。因此,对长株潭城市群的规划,应以对空间结构和形态的整体把握为前提,进行框架式规划。要保证这些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开放原则,要打破封闭,优化环境;二是人文原则,要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三是生态原则,要保持城乡协调,承载适宜;四是竞争原则,做到优势互补,有序竞争;五是发展原则,推动社会进步;六是功能原则,要因地制宜,疏密有致。在坚持上述原则的基础上,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区域产业、交通运输的整合,对城市群空间一体化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公共空间进行统一规划,彻底打破城乡分割、地区封锁的经济格局,建设和培育面向全区和全国的大型商品和物资市场。还要以湘江水环境治理和设立生态控制区为重点,开展长株潭一体化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最终使长株潭城市群接轨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构筑面向全国的地区级城市群和可持续发展的湖南发展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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