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澳门楼价飚升,已成为此间社会的一个热门话题。一方面,有房地产中介商不断地为楼价飚升大造舆论,声称澳门楼价其实有高达四千元一呎的发展潜力,可以追香港赶深圳云。另一方面,广大工薪阶层大叹「居大不易」,楼价与收入严重脱节,距离进一步拉大,置业困难;而一些基层社团也纷纷为市民代言,担心楼价飚升将会损害社会和谐,形成新的贫富悬殊,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甚至危害社会稳定,盼望政府能予以关注。然而,特区政府官员却以「不干预自由经济」为由,宣称不予介入,而且对积极发展经济房屋和社会房屋,以帮助低收入阶层解决居住问题的社会舆论,也未给予积极的回应。
也正在此时,中央政府却对房地产过热主动出击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向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就将「重点抑制生产资料价格和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列为中央政府二零零五年工作总体部署的其中一项内容。接著,温总理又对上海等地房价失控的问题作了批示。新华社也先后发表了题为《加强宏观调控,稳定住房价格》、《稳定房价,政府该做些甚么》的评论员文章,指出房地产价格不能完全由市场自行调节,如果处理不当,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在中央一声号令之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等主要城市纷纷提出新政策。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起草的《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办法》正等待市府审议,近期有望通过。「办法」将著力解决土地供应机制问题,通过编制年度用地计划来合理配置土地。土地供应由市政府组织实施,注重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上海市政府日前宣佈将严打十四种房地产违规的不法行为。广州方面,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公佈二零零五年土地供应计划:即在今年广州市将实施以基准地价为基础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四月一日起,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发佈《关于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严禁非法炒卖房地产的通告》,规定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証」前发生「内部认购」、「内部认筹」、「内部登记」等行为,由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年审扣分、暂停相关业务的处理,并视情节依法进行查处。南京有关单位则规定,今年起不再大规模建设成片中低价商品房,改在老城外、面积五万平方公尺以上的大型住宅小区有选择性配建。此外,南京市各银行规定:开发商现房销售,银行不竣工不贷款,首付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内地的官方媒体在评论房价过热时,都将房价过热视为有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负面因素。如新华社题为《加强宏观调控,稳定住房价格》的评论员文章就指出,一旦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不仅群众买不起,影响城镇居民家庭生活,也导致银行信贷出现风险危机,影响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房地产过热,也会带动生产成本上扬,增加通货膨胀压力。如果不及时控制,有可能演变为全局性问题。为此,该文针对房地产价格应听任市场自行决定的观点,表达了强烈反对的态度,强调住房价格不能完全由市场自行调节,政府应该发挥应有的调控作用。保持住房价格稳定,才能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文章要求,地方各级政府一定要把稳定住房价格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措施不力、造成当地房地产价格大起大落,影响经济稳定运行和社会发展的地区,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而题为《稳定房价,政府该做些甚么》的新华社评论员文章也指出,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不仅造成大量普通群众买不起房,直接影响城镇居民家庭住房条件的改善,同时,也会导致银行信贷结构的不合理,加剧银行信贷风险,进而影响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而且,由于房地产产业链长,牵涉钢铁、建材等众多行业,房地产过热,势必拉动生产资料价格上扬,增加通货膨胀的压力。总之,住房价格上涨过快,虽然是局部性和结构性问题,但如果不及时加以控制,有可能演变为全局性问题,将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一些国家和地区因房地产泡沫破裂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应当成为我们的前车之鑑。文章还指出,住房是一种生活必需品,「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住房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居乐业,关系到社会财富的流向和社会公平的实现。因此,住房价格不能完全由市场来自发调节,政府应该发挥应有的调控作用。保持住房价格的相对稳定,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级政府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具体体现。地方各级政府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把稳定住房价格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
可能有人会说,港澳实行「一国两制」,奉行自由市场经济,不宜照搬内地的宏观调控政策。然而有意思的是,新华社于四月四日从香港发出二千六百多字的电讯稿,专门就香港九十年代房地产泡沫破裂问题,进行剖析。该文指出,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香港楼价大跌、资产贬值使有关人士的资产大幅缩水,并造就了十多万个负资产家庭。他们由于当初购买的房屋市场价格,已低于拥有人就该房屋向银行的借贷余额,造成「资不抵债」,陷入困境。而在一九九七年高峰期卖楼套现者的财富存量,在通缩的环境下不减反增。财富大调整使香港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本来作为社会主体的中产阶层迅速缩小,无产阶层和负资产阶层不断扩大,社会稳定的基础遭到削弱,艰苦创业的风气和精神日渐消失,社会分化现象日趋严重。不论大事小事,都很难在理性的基础上达到共识,社会难以安宁。香港的经验教训表明,房地产泡沫往往产生于经济快速增长、通货膨胀阶段,而且同金融、税收、外汇政策的过于宽松有关;而房地产泡沫破灭却于金融、税收、外汇政策的突然、长期收紧或股市、经济增长的突然跌落相关。对于房地产泡沫,既不要推波助澜,也不要猛然地挤压以导致其破裂。对于房价快速上涨,温和地挤压、逐步地收敛应是明智之举。
其实,澳门地区也曾吃过房地产泡沫破裂的苦头。但可能由于这是发生在澳门回归之前的事,故新华社并未也就此发表剖析文章。然而,澳门回归前的教训,及香港回归后的挫折,却是殷鑑不远。看来,特区政府还是有必要根据澳门的实际情况,在不违背自由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对房地产市场进行适当的干预。至少也应当推动新的经济房屋和社会房屋规划,解决低收入阶层的置业难、居住难问题,将反映在居住问题上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牙状态。
(作者: 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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