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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房屋产权管理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长沙市物价局联合制定的《长沙市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终于浮出水面。
《方案》按照国务院国办发[2006]37号,建设部[2006]166号以及湖南省建设厅建房[2006]312号文件的要求,为认真做好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创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维护房地产交易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实际而制定,这也是有关部门对整顿规范房地产秩序决心的明确表态。
《方案》明确指出了整顿规范的主要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非法销售商品房的,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违规预、销售商品房一贯是广大市民投诉焦点,首当其冲也就成了重点整治对象。
另外,针对我市房地产交易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方案还明确指出了,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或者纵容、雇佣人员炒作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的商品房预(销)售活动动态监管方面;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发布和代理商品房预售广告的,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商品房预售广告未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批准文号的,发布的形象广告标注有售楼部地点、售楼电话、传真、销售(代理)机构等字样等的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方面。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具备预(销)售条件,擅自举办、参加房地产展销活动的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方面,及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管理、房地产经纪(中介服务机构)管理等六个方面三十二项违法违规行为都在整顿之列。
有关部门表示,将严格按照《方案》计划执行,重拳出击,深入整治,从根本上改善我市房地产交易中的不良环境,表明了我市有关部门整治房地产交易秩序的决心。
《方案》公开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广大市民对方案的出台拍手称快。媒体认为,随着《方案》的出台、贯彻落实,我市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交易秩序将会明显改善,房地产价格更趋稳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也将得到明显提高,也必将有效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开展整顿规范长沙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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