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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定中介可代收不超房价1%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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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规定中介可代收不超房价1%定金

http://www.0731fdc.com  2008年1月31日   信息时报 田桂丹 通讯员 穗房宣

  春节后市民将在网站上查到广州市的二手房源,今年底还可能实现在网上进行二手房签约。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召开全市第一次房地产中介管理工作会议,提出了今年的房地产中介管理思路和措施,与会的有全市1200多家中介机构的负责人。

  中介可代收不超成交价1%的定金

  为杜绝因存量房交易资金与经纪机构自有资金混存、部分经纪机构擅自挪用客户资金等问题给交易安全带来的风险,构建规范、安全、透明的二手房市场运行机制,从根源上堵住二手房交易的漏洞,广州市正式推行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制度。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收代管存量房交易资金,但在卖方承诺出售房屋给买方并签署书面协议前,可代收不得超房屋成交价1%的购房诚意金或定金。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与二手房交易当事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当以书面方式(可在买卖合同中列明或签订协助交易当事人办理资金托管的协议或在铺面张贴不代收代管交易资金的海报等等)向当事人说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公司不代收代管买卖双方的购房款。”

  年底前拟在网上进行二手房签约

  据介绍,今年春节后广州市将在网上公布二手房源信息,在此基础上,还拟今年底实行二手房交易网上签合同,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中介服务市场行为。其次,还将积极开展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继续教育。最后,引导建立中介公司联盟,在联盟内实行“黑名单”制度,各成员不得录用进入“黑名单”的违规从业人员。值得关注的是,时机成熟后还将成立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协会,推进行业自律,开展行业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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