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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商品房小区中增配廉租房(部委声音)

http://www.0731fdc.com  2008年12月30日   人民日报

  廉租房究竟应该建在哪儿、怎么建,现在的思路已经比较明确。相比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家庭,住廉租房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对城市公交、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更为依赖,能承担的交通等成本也更低。因此,集中建设的廉租房应该更靠近生活便捷的城市中心区域,更靠近地铁、轻轨、公交车等公共交通设施。

  为了让廉租房住户和普通商品房住户平等地享受公共资源,同时避免集中建设的廉租房小区发展成“贫民窟”,促进低收入家庭代际之间的发展,应该减少大规模地集中建设廉租房,增加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配建的廉租房。

  政策上也鼓励配建,去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中已经提出,新建廉租房应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也可以考虑相对集中建设。去年底出台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中也明确要求,新建廉租住房应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

  这一思路得到大多数城市的认可,有些城市的实践已经走在前面。如北京、哈尔滨等地已经规定了新建小区中配建廉租房的比例。北京市还提出,今后新建廉租房项目和经济适用房项目将优先安排在轨道交通沿线和站点周边500米至1000米范围,以方便低收入家庭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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