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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上海房地产中介行业称第二套房贷款政策出现“松动”迹象后,近日,北京、广州、深圳等地媒体亦报道部分银行放松二套房认定标准。
前日,广州中原地产公司工作人员陈小姐表示,据她了解,进入3月份以来广东一些商业银行,包括大型银行对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有所改变。具体标准是已还清贷款并已出售住房的借款人,如能够提供新买家的房产证、相关的契税票和结清贷款证明以及原借款合同等材料证明,则不属于第二套住房客户,仍可视为首套住房客户。
去年9月27日,监管部门规定,利用贷款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在去年12月11日,有关部门再次明确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这是否意味着银行的房贷政策有放松的迹象呢?对此,广州大部分中资银行都表示在严格执行房贷政策,否认“降低”二套房认定标准的说法。
“我们不能仅仅从二套房标准细节的宽和严来判断政策走向,”某国有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现在实行贷款规模的总量控制和均衡投放,无论具体标准怎么变化,贷款总量始终不可能超过规定的额度。”
该人士认为,去年下半年出台第二套房认定标准以来,各家银行在执行上已经有细节上的差异;在目前国家实行“从紧”货币政策和稳定房价的大背景下,不太可能出现大的信贷政策转变。
另外一家国有银行省分行个贷部人士则表示,他们不存在认定标准提高或者降低的情况,自去年底以来,一直都将结清贷款后再购买房产的情况视作初次购房,而不会按照第二套房的利率和标准来发放贷款。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房地产交投继续放缓,以深圳为例,该市1月份一手住宅成交均价14737元,与前月相比降幅达8%。进入2月,全市新房成交共781套,相对于1月份,新房成交剧减65.5%;日均成交仅为27套,相比1月份的日均成交73套又有较大跌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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