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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都要有一个过程,当时我们也是边走边看,但那是在经过了实际调研基础上的边走边看,所以在外地还都只有设想的时候,我们先行了一步。”刘建军说。
2000年11月28日,奉化市出台新的城镇居民户籍制度,“农村人口城市化,外来人口本地化”是改革方向。新制度规定:凡在建成区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非城镇户口公民,都可以按照自愿原则申办城镇户口。其中,“合法固定住所”的概念被界定为持有房屋所有权或单位住房使用权;“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标准则界定为具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或是持有工商执照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者。
“奉化户籍制度改革是由当地公安部门率先提出来,并在取得市政府的支持下主动去做的。”改革的起因在刘建军看来,除了方便管理以外,更源于市政府关于推进经济建设,为群众大开方便之门的政府工作报告。“除了外来人员以外,当时奉化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几乎全部在市区,长时间人户分离,不仅不利于管理,而且对流动人口的稳定就业也不利。”
而当时奉化市政府支持公安部门的设想,则是因为奉化经济建设发展步子始终不快。最重要的一条原因是:人气不旺,市区人口长期徘徊在7-8万人。“人少能促进经济发展吗?而增加人气,发展经济,就必须建立宽松的户籍制度,招揽农业人口和外来人口进城。”
市政府和公安部门的这个共识,让奉化市这项“群众拥护,政府看好”的户籍改革得以先行一步。
据刘建军介绍,奉化的户籍改革在当时是面向全国的,“省内省外,不管农业户口还是非农业户口,都可以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签转。”
不过,在具体制定改革方案的过程中,奉化市公安局在喝彩声中还是听到了不同的声音:农转非人口的土地承包权、计划生育政策、拆迁补偿在内的几个因户口迁移带来的遗留问题怎么办?城镇人口快速增长与公共设施相对落后之间的矛盾怎么办?市政建设、城市布局、基础教育、就业机会等等问题也是难题。
由于这些难题不是哪一个部门在短时间内就能解决的,所以,一部分人对户籍制度改革还是信心不足。
“以当时奉化城区7-8万人口来讲,放开户籍政策,奉化市在就业、医疗、读书等方面完全可以承受2-3万人口的涌入。当然,也不能排除大量外地人口蜂拥而入的现象发生。” 刘建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可是,我们不能因为担心就不改革啊。邓小平同志还告诉我们要摸着石头过河呢。如果真的发生这种状况,我想政府也会做相应的考虑。”
刘建军回忆道,当时大家更多地就是想,即便奉化的户籍改革失败了,“也不会影响咱整个国家。而通过改革试点,可以积累经验。”
“其实,奉化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绝对不是头脑发热,而是在经过了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的。”刘建军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正常情况下,人和户口必须是要一致的。如果房子有,人也在,就是户口没有,公安管理就会失控,因此实际情况要求我们必须进行改革。为此,我们的干警特地深入到社区居委会,对一个小区大致有多少房子是外地人购买的,是否长期居住进行了大量调查。”
“其实,当时奉化市有很多外地人在当地购置了住房,也长期居住在奉化,户籍制度导致他们人已经进城了,户口却搁置原籍。”刘建军说,这在之后奉化市新增人口三分之二以上属于在奉化工作、生活多年,而户口受政策限制一直难以迁入者的统计中得到了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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