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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血。
对掌握审批大权的各级官员来说,进入这个市场就得不断经受诱惑。看到房地产商大把大把赚钞票,逐利的天性就很容易产生寻租的冲动。这时如果再没有对权力的相应制约,就非常便利地与房地产商的投怀送抱一拍即合。当权钱交易完成后,腐败成本马上会打入房价——“狼”和“狈”的投桃报李,最终要出在“羊”身上。
这两年福州等地方公布建房成本,认为利润率在50%以上,而房地产商拼命否认、有些政府官员支支吾吾,其秘密就在上边的分析中。主管部门看到的成本,只是有形的造价,房地产商的成本,则包括了私下的“孝敬”。但只要能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他们仍可赚得盆满钵满。
这样说不是为哪一方辩解,我只是指出这样一个事实:只要权力运行缺乏公开和透明,不受监督和制约,权钱勾结便是非常自然的结果。吴思先生的“血酬定律”,可以较好地解释这一点。血酬定律,就是有关权力者如何透过掌握别人的生杀大权来得到报酬,这是由拥有权力者,透过追求最大的自身利益来决定的。这种权力叫做合法伤害权,谁按照权力的规则办事,谁就会得到利益。开发商按照权力的规则办事了,得到了利益,权力拥有者则获得了“血酬”,最终受损的,只能是广大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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