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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退出机制 租户不符条件须交双倍租金

2010年12月31日10:07:48      0731房产网     

[提要]呼吁多年的廉租住房家庭“退出”机制有了下文。市住保办昨天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对因家庭人口、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但符合公租房条件的承租家庭,取消廉租住房保障资格,承租家庭须按照公租房标准缴纳租金;对既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也不符合公租房条件的承租家庭,除取消廉租房保障资格外,还责令其在6个月内退回廉租房,或按两倍公租房标准交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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