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楼市新政叫停 地方救市被亮红灯
2月12日,芜湖市政府官网公布一份通知,称该网站2月9日公布、落款日期为2月7日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发布后,社会各界提出了有益的参考意见。考虑到该《通知》要求制定的配套实施细则正在研究完善之中,为保持该市房地产市场更加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该《通知》暂缓执行。
中央:政府调控不能松
由于包含契税100%补助、特定面积及特定人群购房补贴、购房落户等政策,《通知》所代表的芜湖楼市新政显得力度空前。
新政立即引发舆论高度关注,许多媒体将其解读为“救市”,也有一些专家称其针对刚性需求,与楼市调控并不冲突。
尽管如此,在“政府调控不放松”的基调之下,芜湖新政最终落得同2011年10月11日只公布了12个小时就被叫停的“佛山新政”一样的下场,差别只是坚持的时间稍长了一点而已。
2月6日至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听取社会各界人士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时表示,房地产调控目标有两个:一是促使房价合理回归不动摇,二是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作为13亿人口的大国,又处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房地产的需求从长期讲是刚性的。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建设两者不可偏废。从长期看,保障房应该以公租为主,主要解决低收入群体的需求。房地产发展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效益,但是,为了促进公平和稳定,政府调控也不能松。
芜湖自辩:不是救市
在《通知》公布后的第二天,2月10日上午8:30,芜湖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市副市长洪建平强调:芜湖新政“不是救市行为”。
洪建平称,芜湖不是限购城市,在限价和限贷方面,芜湖一直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通知》中的一些优惠政策只是针对“夹心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刚需人群、实用和专业人才,目的是为了更好引导合理住房需求和鼓励人才在芜就业创业。
10日上午,芜湖市政府还向社会正式公布了新政有关文件。同9日公布在网站上的《通知》版本相比,10日的文件对争议最多的可享受补助与补贴的房产范围悄悄增加了“首套”二字的限定。
紧接着,11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政局及物价局联合发布文件,就执行《通知》明确细则,并强调,“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是指购置首套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家庭或现有住房为不成套住房的家庭,为改善家庭居住条件而购买的自住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对鼓励实用和专业人才在芜湖就业创业购买的“自住商品住房”是指在本市市区购买的首套新建自住普通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