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地多地曾各自试行的一些"以房养老"模式来看,还有太多的问题亟待解决
7月1日起,广州连同北京、上海、武汉四地成为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住房反向抵押保险")试点城市。据6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显示,试点时间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凡是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均可参与投保。
这便是"以房养老"的一种模式,它是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社会老龄化背景下的养老问题日益严峻,"以房养老"的试点推行,还有太多的疑惑没有解答,这需要等到保险公司真正的产品制定以及市场的反应。不过,从内地多地曾各自试行的一些"以房养老"模式来看,确实还有太多的问题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