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等五家国有大行均发布公告称,将于8月25日起,对符合转换条件但尚未办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
注意,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在批量转换范围。
根据五大行公告,符合转换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将统一转换为参考LPR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的浮动利率。转换后的贷款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转换后,利率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与原合同保持不变;在每个重定价日,贷款利率水平将取重定价日前最近一次发布的相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之和重新计算确定。
上述五大行均在公告中表示,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