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销售到交房,从配套到物业,从产品设计到楼盘品质,买到一套理想中的房子,是所有购房者的共同心愿。作为普通百姓购买的“大件”,房子关系到消费者的安居问题。2月22日,0731房产网推出了“让1000万个态度发声—楼市315特别企划”,从那一刻开始,置业者的留言就是我们写稿的动力。
典型案例深度报道
“我买的小区停工了”、“工地到现在都没人,能保证今年5月交房吗?”“我们项目有700多业主,现在无房可收”。自“楼市315特别企划”推出以来,反映项目停工、烂尾的留言一下子挤爆了置业者发声咨询通道。
置业者的留言,就是给我们的命令。0731房产网小编,把目光锁定了正荣梅溪紫阙台。网友留言,项目于去年8月施工基本停滞,目前已处于完全停工状态。为了证实网友的说法,0731房产网小编,第一时间赶到了项目工地,那天天气晴朗,风和日丽,本来是非常适合施工的大好天气,但是工地上却空无一人,悄无声息,工地出入口只有名保安把守。
正荣为啥会停工?在进行实地踏勘后,我们开始搜寻正荣停工的背后原因。通过公开资料的查询,我们得知,正荣地产面临债务风波,公司资源不足以支付2亿美元永续债,正尝试征求证券实益拥有人的同意,就证券提出若干建议豁免及修订。
随着正荣梅溪紫阙台推文的推出,激发了置业者更多关于“项目停工”“楼盘烂尾”的留言,一批停工的楼盘浮出水面,潇湘名城三期,开发商破产,工地目前处于烂尾状态;新力铂园,网友表示“目前全面停工,开发商转移大量购房款用于偿还债务,导致楼盘停工,目前楼盘债务问题严重,业主一直得不到开发商的复工计划及时间表。”绿地城际空间站业主:没有复工,能否按时保质交房......这一系列的留言及推文,在置业者和业内都引发了强烈反响。
除了“楼盘停工”,“楼盘项目虚假宣传”,也是置业者头疼的问题。博林云栖的业主表示,合同上约定D6、D7、D8、D9栋的住房将于2022年4月底交房,目前交房在即。
2021年年底,小区部分业主进入现场了解工程进度时发现,小区内环境和基础设施与开发商前期宣传承诺的内容完全不符,园林绿化质量低劣、基础设施简陋,甚至连基本的大门和围墙都没有,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业主们还发现规划图纸上贯穿小区的水系,在没有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也被开发商擅自修改了。0731房产网的美女小编,冒着小雨,在业主的带领下,进行实地踏勘,收集了大量图文证据,回来后强忍着感冒头疼浑身难受,第一时间完成了稿件。
除了常规的楼盘问题留言,也有网友表示,长沙第4代建筑,到底是咋样的?第4代建筑,是近两年来长沙房地产界的热门话题,一些项目动辄声称自己是第四代建筑,是“庭院房”,但长沙的项目达到了第四代建筑的标准吗?
我们的小编立即行动。经过对长沙号称第四代住宅的楼盘的实地踏勘,我们发现,除了错层阳台设计、每一户都有绿化这一点,它的整个小区设计与其他楼盘并无太大区别。居民的主要活动场地依然汇集在地面,小区内部设计得与其他楼盘无异。置业顾问介绍时,重心也依旧在区位优势、周边公园、小区绿化、教育资源等方面。但很可惜,我们并没有看到第四代建筑的重点创新,空中停车、公共院落等,它的停车场依旧建在每一栋楼的地下。第四代建筑每一层都应该有的公共院落更是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位于每栋楼一层的架空层,放置了一些运动设施等,根本不算新意。
稿件推出后,立即引起来强烈反响。“新出的产品都没经过市场检验,实用性,性价比无法保证”;“貌似只是蹭了第四代建筑的热点”;“还是要多看看才行”......
除了以上的案例外,我们还陆续收到了长房精装房项目瓷砖空鼓。
办理商铺产权证开发商收取接近正常费用的3倍等置业者在买房时遇到的烦恼事。
律师答疑专业解读
除了典型案例报道,我们还联合了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以及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为购房者提供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霸王条款、装修猫腻、房屋产权等10大类法律问题的咨询服务。在今天315之际,我们也精选一批律师答疑,推送给消费者。
1、网友“王力”留言:置业顾问说,买他们家的房子必须和车位一起买,是否违规?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张绥律师答复:
属于违法行为。房子和车位均属于独立商品,应当分开交易,开发商在销售房产过程中要求与车位一起购买,涉嫌强制消费,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属于违法销售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因此,开发商要求购房者购买车位的行为,不仅构成滥用优势地位的不公平交易行为,也是强迫交易的霸王条款。
2、网友“牛”留言:我是瑞丰汇的住户,长沙市吉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直去函催促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进行祥瑞国际大厦燃气管道预埋施工,已长达半年之久,工程款已支付,但新奥燃气只进行了一楼商铺施工,住户施工一直拖着不施工,导致一直没法交房,现已延误交房长达4个月,我应该向谁反应问题!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张绥律师答复:
如果您想持有这套房子,没有退房想法的,可以敦促开发商尽快与新奥燃气协商管道预埋施工事宜,或者业主一起与新奥燃气协商,同时,您可以向住建局、市政府等部门进行投诉、信访,请求住建局、市政府等部门协调沟通该事宜。此外,您也可以请求开发商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起诉要求新奥燃气履行合同约定的铺设管道的义务,或起诉解除与新奥燃气的施工合同,将您购买的祥瑞国际大厦的燃气管道预埋事宜发包给第三方燃气公司进行施工。如果您不想继续持有这套房子,逾期交房时间达到购房合同解除条件的,您也可以与开发商协商退房或起诉要求退房,要求开发商返还您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及赔偿违约金。
3、网友“邹正”留言:长沙天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明知购房者无购房资格,无视长沙限购政策,隐瞒一些重要的不利因素,诱导购房者签下协议且收取定金和首付款。在收到定金和收付款之前,开发商并未向我说明,因无购房资格,不能开具发票,款不能进监管账户,不能签正式合同,不能网签。等购房者交了款,问开发商要开票等东西时,开发商才会告诉我,你无购房资格,暂时不能开。要求退房退款时,开发商就会以违约金来告诉我退房的后果。我只是一民普通的公民,根本就不知道无购房资格情况下不能开发票,款不能进监管账户,不能签正式合同,不能网签。
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 高雅律师答复:
首先,开发商与购房者明知无购房资格不能买房,仍签订协议,该协议可能会因“损害公共利益”而无效。其次,合同无效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故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首付款和定金。最后,购房者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开发商占用的定金和首付款期间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属于法定孳息,本应属于购房者所有。
4、网友“谭工”留言:您好,我第一次去项目营销中心看房结果被套路,交了5万元定金。由于不了解项目本身及周边情况,第二天跟销售人员沟通退定金,直接拒绝,说没有这个先例,后面还遭到他们所谓的催缴中心用律师函来吓唬我,请问钱一到开发商之后就是任宰的羔羊了吗?有相关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案例,谢谢分享!
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 高雅律师答复: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首先购房者要明确开发商收取该5万元后向购房者出具的收据或者认购书等文件,关于该5万元款项性质的表明,如果是认筹金、订金、意向金等等表述,那么购房者在反悔的情况下,是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退还该5万元的;如果该5万元明确为“定金”,在开发商并不存在违约的情形下,购房者仅因事后反悔,是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的。购房者作为法律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购房时对支付该5万元的性质和后果应当具有理性认知和判断,不能因为销售人员的说辞就一时失去理智,应当谨慎作出决定,事后仅因不了解情况而反悔那么就是购房者的单方违约,开发商有权不予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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