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公安局发布进一步优化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后附操作细则)。
“通知”取消了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家属随迁及投靠限制。根据此前发布的自贸区人才政策,经认定的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不受年龄限制)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可凭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落户。根据长沙市公安局最新通知,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及投靠落户。
此外,今年还放宽大中专学生毕业落户限制,凡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长沙高校毕业生,同时在长沙市有就业意向的,经长沙市委人才办认定后作为青年储备人才,按照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落户。
同样,长株潭地区(包括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市区及其所辖区县市)的未成年人和全日制在校学生,投靠长沙市城镇地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城镇。
长沙市公安局表示,通知未另行明确的其他事项仍按《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21〕20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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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合长沙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