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红网问政咨询《反映长沙房产带押过户影响子女上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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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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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施行后,长沙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开展带抵押的转移登记业务,您可结合房屋登记情况按照以下方式自行判断:
1、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民法典》施行前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期间转让的,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予办理转移登记。建议您与贷款银行沟通相关事宜。
2、《民法典》施行后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建议您查看抵押合同中是否有“双方约定,不动产在抵押期间不得转让”的条款。具体事宜建议您与贷款银行沟通。
“带押过户”简单地说,就是已经办理抵押贷款的二手房可以在贷款未付清的情况下再次进行买卖。
传统模式下的二手房交易,先需要卖方把房屋贷款结清,才能进行交易。但一般人往往很难短时间内凑齐这笔钱,这时候就需要向第三方贷款公司申请过桥资金,费用不小。
有了带押过户,卖方无须先还清银行贷款,就可以实现转移登记(过户)、原抵押注销登记、新抵押设立登记等交易环节的一并办理,提升了交易效率和便利度。
目前长沙已经有成功办理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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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押过户”模式,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缩减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二手房交易效率,提升了二手房市场流通性。
同时,因为二手房买卖门槛降低,促成卖家把卖房的钱用于置换大房子,从很大程度上释放了市场上改善需求,毫无疑问也将会刺激新房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