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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申请为长租房后再购房仍可提可贷吗?1月省直公积金热点问题月报发布

2023年02月27日10:16:52

[提要]1月公积金热点问题月报。

    近日,湘直公积金发布了1月的“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点问题月报”。据月报显示,热点集中在“长租房核减后再购房”“商转公贷款”“公积金账户转移”等问题。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官方对这些问题的答复。

热点问题一

    感染新冠肺炎后,可以以重大疾病的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回复:可以提取。依据《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规定:重大疾病提取资料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住院结算单、患者身份证和亲属关系证明。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近24个月以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再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日至本次提取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总额。提取金额至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的百元位。

热点问题二

    职工在省直中心缴存期间在异地购房并向购房地中心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后来职工缴存账户变更至该中心,如何将省直公积金账户转移至现公积金缴存账户?

    回复:如果在省直中心账户封存满6个月,有异地贷款标识,职工在该套房购房地贷款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常汇缴公积金满6个月后,可申请办理转移。

    若需办理解除省直中心异地贷款限制,提供以下资料办理:

    ●打印在现汇缴地近6个月的汇缴证明;

    ●打印公积金贷款证明;

    ●出具情况说明(描述具体情况)。

    客户可前往省直中心柜台或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平台解除异地贷款标识,解除标识后申请转移。

热点问题三

    职工家庭名下有一套或两套房,其中一套申请为长租房核减后再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吗?

    回复:可以。长租房核减住房套数政策适用于中心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此业务开展只适用于长租房核减政策后的再购房产,不适应于此政策出台前已购房产的商转公业务。

热点问题四

    职工家庭名下有两套房,其中一套申请为长租房核减后再购房可以申请还贷提取业务吗?

    回复:可以。长租房核减后,职工再购房认定为家庭名下第二套住房,在符合还贷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再购房可申请偿还商贷提取业务。

热点问题五

    职工申请办理商转纯公积金贷款,在该套房产不动产证未出证的情况下,可以用父母名下的房产进行抵押吗?

    回复:不可以。只能用本人或配偶名下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房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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