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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启用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通知

2018年08月30日16:05:38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要]为了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全方位防范资金风险,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9月起全面启用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业务,将委托划拨还贷整体转换为按月对冲还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缴存职工:

    为了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全方位防范资金风险,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9月起全面启用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业务,将委托划拨还贷整体转换为按月对冲还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将有效提高还款效率和保障资金安全

    目前使用的委托划拨还贷分为月划拨还贷和年划拨还贷,月划拨还贷是指中心在每月15日将当月应还款金额转入借款人指定还款账户,每月20日从借款人指定还款账户进行扣款。年划拨还贷是指中心每年在与借款人约定的划拨月的15日将借款人上一年度偿还的还款总金额转入借款人指定还款账户。

    即将全面启用的按月对冲还贷是指中心在每月20日直接用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抵扣当月应还款额。此业务将进一步优化还款流程,提升还贷效率,方便缴存职工办理还款业务,同时有利于降低贷款逾期率。

    二、委托划拨还贷转换的类型

    1.月划拨还贷的转换。借款人或其配偶已办理月划拨还贷的,直接转换为按月对冲还贷,对冲还贷时间为每月20日,使用借款人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月还款额。但当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冲抵月还款额时,不足部分借款人应及时向还款银行卡(存折)补充,否则,未偿还贷款记为逾期,相关违约责任由借款人承担。

    2.年划拨还贷的转换。借款人或其配偶办理了年划拨还贷的,中心将最后一次划拨的次月至2018年8月份借款人偿还的还款总金额一次性划拨至借款人指定还款账户,并从2018年9月起统一将年划拨还贷转换为按月对冲还贷。

    3.借款人及其配偶任意一方或双方在我中心铁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或由铁路分中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委托划拨还贷方式暂时保持不变。

    三、其他事项

    中心将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公布此通知,同时以短信的形式向已办理委托划拨还贷业务的借款人进行告知。此次业务的优化调整,不需借款人到柜台办理任何手续,也不影响借款人的正常还款,若对委托划拨还贷转换事宜有疑问的,可以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8月23日

附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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