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执行。这是国家设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后,首次出台的全国统一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有关清理整顿政府性基金精神,为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减轻社会负担,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支管理,财政部、国家经贸委联合制定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程序;使用范围、支出方式、审批程序;法律责任、处罚规定、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各地规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的依据。
据国家经贸委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表明,仅1999年、2000年,全国共投入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就达79950万元,增加新型墙材生产规模560亿块标准砖,新型墙体材料在墙体材料中的比重提高了8个百分点。目前,新型墙体材料生产规模已达2400亿块标准砖,比例为墙体材料总量的32%。“九五”期间,累计节约土地40万亩,节能6000万吨标准煤,利用工业废渣2亿吨,为保护土地与环境、节约能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悉,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保留的26项政府性基金项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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