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办法》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保障业主的利益;而且也有利于物业管理企业进一步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管理;明确了业主、装饰装修公司、物业管理企业三者之间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为物业管理企业加强装饰装修管理提供了可操作性依据。我认为《办法》与原来相类似的规定相比有以下特点:
一、《办法》细目具体明确、便于操作,增强了装饰装修管理措施的可操作性
随着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不断发展,原有的装饰装修管理法规出现了一些盲点,《办法》中若干细目为装饰装修的管理实施提供了依据,使装饰装修管理更便于操作。如二次过程中发生的扰民问题,一直是物业管理企业非常棘手的问题,在新《办法》得到了较好地解决。
二、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
《办法》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对住宅装饰装修全过程的管理责任。从申报开工到竣工验收,对物业管理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办法》都做出了明确规定。通过该《办法》使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达成一致,避免了过去由于业主对装修和要求得不到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而产生矛盾。
三、注意环境保护
以前对装修装饰的环保要求主要是清运渣土和建筑垃圾,但是现在对装修材料、装修后的室内空气质量和装修时产生的噪音等都做出了处罚性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根据这些规定对装修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
目前,有关部门,特别是物业管理企业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该《办法》宣传,使广大业主、装饰装修公司、物业管理企业深入了解该《办法》,树立文明、科学、环保、时尚的装修装饰观念。(马象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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