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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消费保障”亮相

http://www.0731fdc.com  2005年11月24日   新华报业网

  经过半年多的酝酿,南京首个“地板消费保障基金”于昨日正式推向了市场。由六家地板企业组成的东方地板品牌联盟目前已经筹集到100万元基金。今后市民只要在使用联盟内的地板时发生质量问题,都可以先行得到赔付。专家判定赔付款

  负责保管这笔“赔付基金”的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维权监督站负责人介绍说,以往消费者协会处理消费投诉,只能起到调解作用,要想真正解决质量问题还得靠企业自觉。此次首批加入东方地板品牌联盟的共有六家企业,每家企业都上交了一笔保证金,合计金额达100万元。消费者在购买其中任一家企业的地板后若发生问题,监督站将在48小时内派出装修方面的专家上门实地查看,并最终提出处理意见。如果产品质量确实存在问题,消费者将从监督站直接领取适当的赔付款。一位参与此项活动的地板企业老总昨天也宣称,他们将无条件接受评判结果,“该赔就赔”。

  混乱市场急需规范经营

  记者昨天从省消费者协会了解到,目前消费者来电投诉的家装问题中,地板质量成了投诉的焦点,占了投诉量的四到五成。主要包括色差、变形、施工和售后服务等四大方面,有些地板铺装后竟然成了“大花脸”,还有的使用不到半年便起翘,频频给市民的新居“添堵”,不少消费者对劣质地板怨声载道。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人认为,地板企业“抱团赔付”其实表明了商家的一种姿态,希望借此吸引消费者眼球,提高销量。

  并非第一个吃“螃蟹”

  采访中记者还获悉,其实家装业“赔付基金”的概念在南京并非首创,早在2002年便由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等单位联合推出了“家庭装饰质量保证金暨先行赔付办法”。当时有七家家装企业参与其中,每家自愿提交了20万元的质量保证金,如果这些企业所做的家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消费者可直接向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理赔,经过质量检测机构评估后,将责令企业赔付;若企业不赔付,协会直接从该企业的质量保证金中划给消费者。不过,家装办的朱主任告诉记者,由于小企业难以承担20万元的保证金费用,而参与其中的企业要么投诉较少,要么自行与消费者结清了理赔费用,所以保证金长期没有动用,并最终于两年后还给了这七家企业。因此这次“地板消费保障基金”的命运究竟如何,颇令业内人士关注。

  作者: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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