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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产业应以环保为契机寻找新的出路
本刊综述 我国水泥工业发展的起点低,整体水平提高较慢,技术改造难度大,污染治理不到位,工业技术和装备许多是60-70年代的水平,资源、能源消耗高。但是,由于资金的限制,水泥工业迟迟不能进行整体改造和污染治理,相当一批技术装备落后的水泥企业长期排放大量污染物,对大气造成严重污染。
我国水泥工业污染现状
我国的水泥生产企业是由小到大逐步发展起来的,水泥工业对大气所产生影响的主要污染源是粉尘和废气。粉尘污染排放高于国外15倍,粉尘主要是由于水泥生产过程中原、燃料和水泥成品储运、物料的破碎、烘干、粉磨、煅烧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或外逸而引起的。
水泥工业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废气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氢氧化物、二氧化碳、氟化氢等。根据我国每年的水泥总产量推算,我国目前每年因水泥生产向大气排放的粉尘量和废气量分别为:各类粉尘约1330万吨;其中,旋窑水泥厂130万吨,立窑水泥厂约1200万吨。废气排放方面,每年向大气中排放的二氧化碳约2亿吨;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00万吨;氢氧化物排放量13-16万立方米。据有关资料统计二氧化硫、氢氧化物污染呈加重趋势,在全国形成华中、西南、华东、华南多个酸雨区,尤其以华中酸雨区为重。我国水泥工业硫化物、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排放高于国际先进水平6-10倍。
环保新标准纳入许可证审核条件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等8部门于今年5月联合下发了《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水泥企业必须认真执行自7月1日开始生效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即颗粒物排放小于50毫克/立方米,并把该环保新标准纳入水泥生产许可证发放的审核条件,并坚决取缔无证生产。
同时,国家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完善和调整水泥行业的税收政策,停止对落后工艺和严重污染环境的水泥生产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严格税收征管,禁止对小水泥企业实行包税和随意减免税。
地方政府开始展开专项整治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水泥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持,抓紧研究制定鼓励水泥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建立科学严格的资格认定方法、程序和管理机制,使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落到实处。
有鉴于此,目前,陕西省渭南市已经开始要求7月底之前,全市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新的水泥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法关闭违反产业政策的水泥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但超标排污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没有按照期限整改到位的,实施停产整治和经济处罚。
陕西省渭南市还决定对干线公路沿线两侧或周边有群众居住且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水泥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不达标不得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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