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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成都七月二十七日电四川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昨日在此间达成金融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意向性承诺在“十五”期间向四川提供七百七十七亿元人民币贷款。四川省省长张中伟,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代表双方签署了协议。
双方此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有:国家开发银行意向性承诺,在“十五”向四川提供七百七十七亿元人民币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帮助地方政府和大行业、大客户设计财务结构和融资方案;国家开发银行牵头为项目组织银团贷款,发挥其在贷款期限匹配上的优势共同加强信用建设,四川省帮助开发银行加强贷款本息回收支持和帮助化解不良贷款。这是双方签订的第三个金融合作协议。
此次开发银行对四川承诺的贷款数额,超过了该行此前对四川的累计贷款数量。国家开发银行一九九四年成立以来,累计向四川发放贷款七百二十八亿元,支持了四川二百六十八个项目。到今年六月底,该行在四川的贷款项目有一百多个,贷款余额为五百四十五亿元。
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说,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为解决四川行路难、通信难、用水难、用电难、用气难问题提供了大量信贷资金,起到了重要作用。这次又承诺向四川提供七百七十七亿元贷款。四川一定要把钱用在刀刃上,用出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把建设项目精心选择好、高质量实施好,尽快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周永康表示,贷得出、还得起、有效益是四川省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基本原则和重要基础。四川要努力建成金融安全区,继续保持良好的银政合作、银企合作关系。希望开发银行一如既往支持四川实现“强省富民”的目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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