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房地产首个新政“新国五条”出台。基本可以看出2013年房地产调控方向。虽然本次调控未出台信贷、限购方面的新措施,但“房产税扩容”的明确提出,为后续政策出台提供了空间。该政策显示了政府调控政策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的决心,稳定了市场上对政策的预判。
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出台了包括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等在内的五项政策措施。
据统计,本轮房地产调控,自2009年12月份启动以来,政策已经历了四次升级,分别是2010年1月的“国十一条”、4月的“国十条”、9月的“9·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
为什么在今年“两会”前夕出台第五次调控升级呢?研究数据显示,2012年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有54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房价自去年6月止跌后连续第7个月环比上涨。楼市出现明显的“回暖”趋势。
在楼市首轮调控进入第三年、市场成交量反弹、成交均价出现上涨趋势的关键时刻,此次“新国五条”的出台则给予当前各方判断不一的市场一针镇静剂,有效消除部分猜测,对于房价的过快上涨起到了预防作用。
我们注意到,此次房地产调控并没有涉及信贷、限购方面的新内容,只是重申了“国八条”的措施,称得上是最近十年来力度比较弱的一次,几乎对房价的走势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释放“调控信号”和预期调控”的意义远远大于对房价的市场影响。
新国五条最令人关注的是,国务院首次明确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这给更多政策的出台留出了空间。国务院明确表示,房价涨的比较快的城市,不排除有房产税方面的政策出台,而不是像以往的政策那样,将“房产税”限于沿海试点城市。
“房产税扩容”会在两会后进一步落实深化。然而,扩大房产税试点的具体城市有哪些?具体细则是沿用上海或者重庆的版本,还是不同的城市分别拟定细则?这些问题值得期待。
新国五条中的第三条: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目前,在各城市拿地两年以上尚未开发的闲置土地大量存在,特别是在新成立的城市新区,圈地、囤地的现象屡见不鲜,如何将这些闲置土地真正投入开发中,这才是关键所在。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保障性住房,不仅是城市低收入群体实现居住有其屋的重要途径,也是低收入群体心灵的寄托。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近年来也已经不是新鲜话题。
此次“新国五条”提出,“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这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之前出现的保障房交付使用但配套跟不上无法居住的问题,可以解决这些保障房小区居民的生活不便问题。
长期以来,虽然各地保障房覆盖面越来越广,但心怀住房梦的低收入外来务工人员却长期与保障房无缘,此次“新国五条”提出“2013年底前,地州市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这无疑让外来务工人员的低收入群体看到了住房希望。
在加强市场监管方面。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我们从限贷到限购,从预售资金监管到商品房明码标价,楼市调控一轮又一轮、政策出台了一项又一项,但是房价依旧岿然不动,症结何在?归根结底还是执行力的问题!
所提到的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是房地产市场长期以来就坚持的政策,只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真正能落实、能执行的寥寥无几。
政策执行难,已经成为阻碍楼市各种调控政策发挥作用的最大原因。很多政策有,但地方政府执行中具有极大的选择性,“挑肥拣瘦”,有利的执行,不利的搁置,观望。看来在全国“两会”之前中央出台新国五条”旨在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表明“坚持调控不动摇”的决心,未来房地产市场将是一个“调控与发展”想结合的“机会”市场,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应该加强政策研读和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