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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是首都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重要保证。4月4日下午,北京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岐山主持召开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北京“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等事项。目前,北京市“十一五”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已经报北京市发改委审批,日后将正式发布。
会议指出,建筑节能在“十一五”时期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节约能源的重点,是首都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健全法规,完善标准,强化监督,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全社会的节约意识,促进北京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会议还指出,在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必然面临能源短缺的状况,北京能源供应对外依存度高,必须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在“节”字上下功夫,北京节能具有很大的潜力。要紧紧抓住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节约意识这个关键,改变以往的能源利用方式。
有数据显示,截至2004年本市建成节能住宅17520万平方米,占现有住宅的65.1%,占全部建筑的36.3%。在改善舒适度的同时年节能100万吨标准煤,目前新开工民用建筑全部是节能建筑。
对于建筑节能的工作,会议提出了如下要求——
要求1:各部门、各区县要树立科学发展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研究政策措施,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和推广节能技术应用。
要求2:市科委等部门要结合实际在能源节约和利用的难题中寻找科研题目,协力攻关,为节能工作提供科技服务。
要求3:要充分发挥北京科研单位和高新技术企业云集的优势,在节能、节水、新能源技术和设备开发利用等方面大有作为,形成节能环保的新型产业。
要求4:要加强宣传科技节能知识、宣传节能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切实提高群众的节能意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努力节约能源、建设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氛围。
要求5:在大力加强城市建筑节能的同时,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对农村节能工作的研究,编制好新农村建设标准,指导农民自建房屋体现建筑节能要求,推广太阳能采暖和生活热水技术、秸秆气化和生物质能利用技术,解决好农村迫切需要解决的能源问题。
会后,北京市建委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市从1988年开始建筑节能工作,十多年来,通过加强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强制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筑节能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2001年《北京市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80号)发布以来,建筑节能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发展轨道。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全市建筑能耗居高不下,随着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建筑节能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已经成为北京市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重要领域。
记者还了解到,北京市建委根据国家《节能中长期发展规划》,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通过对北京市建筑节能的现状和进展、“十一五”期间建筑能源需求和节能潜力分析等8个子课题调查研究,提出北京市2010年前建筑节能发展目标和实施措施,并指导今后建筑节能工作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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