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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构筑三道住房保障网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

http://www.0731fdc.com  2005年05月17日   中新网

  天津构筑三道住房保障网,按照中低收入群众的困难程度,租售并举,分层次解决群众住房问题,形成群众住房的梯次消费和购房预期安全感,制止了市场恐慌心理。截至目前,有近1000户“双困”家庭已配租到廉租房,300多户低收入家庭办理了经济租赁房入住手续,有近2万户居民准备购买经济适用房。

  天津市房管局局长吴延龙说,天津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群众的住房问题,经过危房改造等工作,群众住房条件有了根本性改善,但仍有部分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问题没有解决。特别是随着大规模的城市建设,拆迁居民的住房形成刚性需求,如何满足其中的低收入群众的需要,不让这些群众因搬迁而降低住房标准,天津市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第一,建设廉租房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天津市加快建立城镇廉租住房制度,落实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和资金,将建设4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列入2004年改善城乡人民生活的20项工作之一,项目实现当年开工,当年竣工、当年入住。

  根据《天津市廉租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廉租房配租对象限定在拆迁中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的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月租金标准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00元,物业管理费按照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最低标准计收,平均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35元,

  吴延龙说,考虑到政府住房保障能力有限等实际,廉租房的对象主要是生活、住房“双困”家庭,他们无力在市场上购买、租赁到适合适的住房,属于最急需救助住房的群体。

  第二,多渠道筹集房源,向低收入的拆迁住房困难户提供经济租赁房。

  吴延龙介绍,低收入家庭中,有部分群众生活水平在最低收入家庭之上,但对购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属于“夹心层”,这是住房保障工作的难点。而经济租赁房制度提供了一条住房安置渠道,是天津市的创新。

  根据《天津市经济租赁房配租管理办法》,将申请经济租赁房的对象,限定在2003年1月1日以后实施拆迁,非农业户籍且年收入低于1.5万元的家庭,同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等,保证经济租赁房能最终配租到真正低收入家庭。经济租赁房实行市场租金,但政府给予50%的补贴,承租家庭只需要负担租金的50%。

  第三,通过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解决拆迁中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经济适用房在建设招标时带有4个条件,即带销售对象、带户型面积、带房屋售价限定、带项目开竣工建设和入住时间,并定向销售给2004年1月1日拆迁的,且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的,平房拆迁补偿安置费低于10万元,楼房低于18万元,他处没有住房的。

  吴延龙说,经济适用房确定的销售对象,人数多,购房需求大,市场上适合他们经济承受能力的住房较少,住房供需矛盾在这一群体中最为突出。今年将组织推出16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单套售价在20万元左右,可以满足约2万户家庭的需求。

  据悉,为防止“骗购”、“一户多购”、开发商擅自抬高价格等行为,天津市房管局将对销售对象严格审核,对开发企业严格监管,增加信息透明度,保证经济适用房销售健康进行。

  吴延龙认为,拆迁居民是房地产市场的第一信号,住房需求是最紧迫的,其中的中低收入家庭,如果解决不好住房问题,容易引起市场恐慌,导致“抢购”等非理性购买,人为推动房价上涨,甚至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据吴延龙透露,天津市的住房保障制度,不是权宜之计,根据计划,在今后3年之内,天津将推出3500套廉租房,8000套经济租赁房和2万套经济适用房,随着政府住房保障能力的进一步增强,会让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能享受到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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