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动态 房产超市 二手市场 地产政务 家居装饰 自助交易 楼市论坛
 您的留言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专题 > 2006.3.15消费与环境年——房产维权在路上 > 正文
商品房保修期规定不一样时如何计算?

http://www.0731fdc.com  2006年03月13日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孙表华

  建设部颁发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五条规定: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3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管道堵塞2个月;

  7)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卫生洁具1年;

  9)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则规定: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两者规定有些差异,根据行政法规优先于部门规章,当两者规定不一样时取行政法规的规定。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关闭窗口
 
· 湖南省总工会诉长沙市卫生防疫站房地产转让合同纠纷案——审判 (2006-03-13)
· 湖南省总工会诉长沙市卫生防疫站房地产转让合同纠纷案 (2006-03-13)
·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性质和效力如何? (2006-03-13)
· 购房者应明确面积结算方式及签约时要明确违约责任 (2006-03-13)
· 欺诈性商品房买卖合同案——分析与结论 (2006-03-13)
· 欺诈性商品房买卖合同案——案例 (2006-03-13)
信 息 搜 索


自由交易信息推荐
· 转让一套三室二厅的
· 转让一套三室二厅的
· 转让一套三室二厅的
· 出租一套四室二厅的
· 出租一套三室一厅的
· 出租一套一室一厅的
· 出租一套三室一厅的
· 出租一套三室二厅的
· 出租一套三室二厅的
· 出租一套三室一厅的
进入自由交易区>>



为了本系统能够更好的为您服务,请使用800*600显示及IE4.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Copyright (c)2001 版权所有 长沙市房产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长沙楼市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2565831 2223504 经营许可证号:湘ICP证010022
All rights reserved, www.0731fdc.com E-Mail:web@0731fd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