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动态 房产超市 二手市场 地产政务 家居装饰 自助交易 楼市论坛
 您的留言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专题 > 2006.3.15消费与环境年——房产维权在路上 > 正文
购置二手房现通知要交维修基金,该笔费用应由谁承担?

http://www.0731fdc.com  2006年03月14日   96148房地产信息咨询台

  李先生问:我于2004年通过中介在某小区购了二手房屋,该房屋的预售许可证是于2000年发放,按规定该单元的维修基金应由业主交纳,但原业主当时并没有交纳此笔维修基金,现小区物业管理处贴出通知交纳维修基金(通知对象是原业主),但原业主此时已不愿承担此笔维修基金,请问此笔维修基金应该由谁承担,是新业主还是原业主?

  96148答:1、业主均有缴纳物业维修基金的义务;2、物业维修基金是独立房价款之外的款项。原业主已缴纳的,在转让房屋时,可向新业主要求支付该项费用(因物业维修已使用部份的物业维修基金应除去)既然您现在是该房的业主,您则应按规定缴纳物业维修基金。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关闭窗口
 
· 交了定金后我是否要按销售员要求3天内交齐首付? (2006-03-14)
· 开发商一再拖延未办下产权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06-03-14)
· 什么情况下才能交首付款才比较放心? (2006-03-14)
· 婚前以妻子名义买下一套房,该房屋属共有财产还是她个人财产? (2006-03-14)
· 公摊面积与建筑面积是否有一个参考比例? (2006-03-14)
· 质量原因开发商延期交房应找哪个部门裁决? (2006-03-14)
· 开发商有义务提供房屋空气污染等关系身体健康的检测报告嘛? (2006-03-14)
· 房贷保险中受益人是自己还是银行? (2006-03-14)
信 息 搜 索


自由交易信息推荐
· 转让一套三室二厅的
· 转让一套三室二厅的
· 转让一套三室二厅的
· 出租一套四室二厅的
· 出租一套三室一厅的
· 出租一套一室一厅的
· 出租一套三室一厅的
· 出租一套三室二厅的
· 出租一套三室二厅的
· 出租一套三室一厅的
进入自由交易区>>



为了本系统能够更好的为您服务,请使用800*600显示及IE4.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Copyright (c)2001 版权所有 长沙市房产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长沙楼市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2565831 2223504 经营许可证号:湘ICP证010022
All rights reserved, www.0731fdc.com E-Mail:web@0731fd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