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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部委”新政发布之后,焦点房地产网第一时间联系了中国金融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远在香港的哈博士接受焦点网专访,他认为,首先,税基应该是收益所得,而不是交易全款;其次,要区别对待内资和外资,应对外资买房征收“汇率调节税”;其三,首付提高到3成的信贷政策还可以改进,对多次购房的应该首付提高到4成或者5成。
以下是哈继铭博士的专访:
【焦点房地产网】:对税收您是怎么看的?
【哈继铭】:首先:销售税的税基应该是收益所得,而不是全额。9部委细则当中的税收政策讲到了营业税的征收,这个对短期炒作能起到抑止作用,但是在设计上还不够科学,目前的销售税的税基是买房时候的总价,我认为应该是资本利得税,就是你赚取差额部分作为税基。比如你100万的房子卖200万,收取营业税5%,如果我150万买的房子同样征收这么多,这是不合理的。
科学的税应该是,卖房子的价钱和买房子的差额之间的资本利得,收取资本利得税。
刚才谈到的是交易税,针对短期的炒房有一定作用,但是要更科学。除此之外还应该征收消费税,把大面积占有房地产的税收用于补贴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这样的福利性质的住房。实际上在税理上来讲,这个是和汽车的道理是一样的:给大排量的汽车征税,然后给小排量的汽车免税。房地产也一样,容积率低、豪宅这样的产品影响了环境,占有了更多的土地资源,这种 “负溢出”,一般来说,在税法中都是这样规定的:一个产品得消费影响社会,造成“负溢出”的话就征这个税。
【焦点房地产网】:调控措施里面好像没有区别内、外资在中国购房?
【哈继铭】:我觉得调控房地产,一直没有区别对待内子和外资,尤其在人民币升值的大环境下,作为中国人花80万买房和外国人80万买房是不一样的,同样的房子,放一年不涨价,在人民币升值的情况下,外资一年以后卖房同样赚,这种套利行为给宏观经济的稳定造成大量影响,扰乱了货币政策的正常执行,同时也夸大了人民币升值的市场需要。如果没有特殊的对外资炒房的政策,对国内外购房者是不公平的。所以我认为应该征收针对外资买房的汇率调节税,这个税收如果有,便可以抑止热钱流入中国房地产。当然这个税收也可以是有期限的,短期炒房要征税,时间长了不征,因为你是居住需求。其实这种外资流入的热钱,在某种程度下催化了中国的房地产泡沫。
【焦点房地产网】:对信贷政策怎么看?
【哈继铭】:我们再来看看信贷政策:90平米以上的和以下的不同的首付比例,我想这个在一定程度上抑止炒房和大面积的炒房需求。但是我认为30%太低,应该是多次买房可以首付是40%-50%,因为目前在实行实名制的情况下,提高首付比例并且很高对于多次买房的人打击是非常大的。从户型来讲,对于大户型来说,有的家庭如果很大的话,真的是需要90平米以上的,而且是真实需求。所以应该是以买房的次数,而不是面积来制订,这个可以结合在消费税当中加以控制。
至于防止房地产商囤房。好像没有细则来治理囤房的,没有相应的经济杠杆来衡量和制订。
【焦点房地产网】:“9部委”和“7部委”的不同,为什么多加了两个部委:
【哈继铭】:我们注意到9部委细则里面,面积70%以上的土地供应普通商品房和廉租房,这是按照对住房结构的比例要求,以增加小户型的房地产开发,这个是过去没有的,要求以地方政府为主导做出计划和规划,因此对地方政府在控制住房结构合理化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税收和土地政策上有了进一步的改进,但是力度和政策的设计有很多商榷的余地。
【焦点房地产网】:7部委和9部委,我们发现多了两个部委,这个是出于什么考虑呢?
【哈继铭】:统计局的加盟是对信息披露提出更高的要求,因为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完全是政府机构的不同部门,却得出不同的数据。所以规范严格和准确的信息是制订政策的依据;而监察部的加盟很明显,要求对市场秩序的整顿起到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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