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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初装费到底由谁出

http://www.0731fdc.com  2006年07月07日   湖南广播在线

   我们都知道,伴随城市的发展,管道燃气进入了千家万户,那么燃气初装费到底应该谁来支付呢?这个问题一直是包括长沙在内的广大购房户们热议的焦点。而家在长沙市金信-阳光在线住宅小区的27名购房户,就燃气初装费问题,一纸诉状将房地产开发商——长沙金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推上了被告席。长沙雨花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决定7月7日开庭审理,由于本案涉及到数亿元的利益之争,有法律界人士将此案称为湖南“2006年公益诉讼第一案”。那么今天的《关注2006》,我们一同关注这起被称为2006年“湖南公益诉讼第一案”的维权案。

  2005年11月,李女士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买了长沙市雨花区金信-阳光在线住宅小区的一套120多平米的商品房。就在她高高兴兴等待开发商交房时,却被告知,她还需要交付总额为2430元的管道煤气开通费,并以此作为交房的前提条件。

  李女士:“我说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没说啊,售楼小姐说都这么交的,你不要怀疑了,当时我想都没想,我说买房的时候没跟我说,怎么要我出钱,但是我交了钱,没办法,已经退不了了。那时候我觉得茫然,就是觉得很突然,这些钱还要我出,没想过。”

  尽管如此,期盼住进新房的李女士还是交付了这笔燃气开通费,跟其它的购房者一打听,大家都交了这笔费用。准备买房结婚用的肖先生也不例外:“对于我们绝大部分业主没有对这块产生疑问,我们大家都晓得,我们湖南省对这一块费用似乎成了行规性的东西,而广大业主对这一个问题也没有引起一个重视,反正是开放商要求我们交的,我们就交了。然后又征求其他的一些买房人,之前买房的人都认为这笔钱他们是交过的,所以大家就有种默认的感觉。”

  拿到了房钥匙,大家终于可以住进新房了。然而由房屋设计、房屋备案登记、通气口设置等引发的问题却相继出现,业主们开始关注合同,并查找相关文件和资料寻求解决的办法。在这个过程中,大家逐渐对开发商向业主收取燃气开通费的合法性及费用的合理性等一系列问题产生了质疑。业主胡先生就对记者打了这样一个比喻:“比如说我到商场去购物,有件衣服,它没有写清楚,如果出卖人跟我讲,你先给我买回去穿吧,你穿了以后再付钱吧。那么我穿了2、3天以后再去付钱,出卖人说这个衣服要1万块钱,那么我就认为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因为它没有提前把这个费用告诉我。”

  在个人同开发商多次交涉没有结果的情况下,阳光在线小区的27户业主自发的走到了一起,并开始了维权之路。

  业主:“个人谈好像不是那么顺畅,然后就寻求相互之间,弱势群体之间,寻求更多的支持,大家就团结在一起。自发的组织在一起,寻求相互支持,心理上的也好、行动上的也好。”

  同时,业主们还聘请了代理律师,正式向长沙市 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就煤气初装费问题将房地产开发商告上法庭。而雨花区人民法院也在5月24号正式立案受理。一起关于煤气初装费的官司就这样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据了解,房地产商在向业主收取燃气开通费的现象不仅仅在长沙存在,在全国各大城市都存在着类似的问题。但是长沙市金信阳光在线住宅小区的27名购房户认为,购房合同里面并没有提到燃气开通费。

  金信阳光在线住宅小区业主胡先生告诉记者,既然合同里对煤气开通费由谁出只字未提,而这笔费用却成为开发商交房的一个条件,对此他非常不解:“我觉得我跟开发商争论的焦点是一个遵守合同的问题,那么我们在遵守合同的时候发生了不同的看法。那么在开发商遵守合同的情况下,把这个费用明确的分开,然后对照政府相关文件的支持下,如果这部分费用,我们在遵守这笔合同情况下,政府认可这笔费用应该由我们出的话,当然我们也应该出,因为我们是合同关系嘛,那么在遵守合同的情况下,开发商不能拿出应该由业主来出的理由的话,那么我觉得这个钱应该由政府、或者开发商它能给我一个很清楚的说法,就是我出了钱,我要知道我为什么要出这个钱。”

  记者:“就是说即使是消费,也要消费的明明白白是吧?”

  胡先生:“是的。我觉得这个是最重要的。”

  李女士是少数在购房合同里涉及到管道煤气的购房者。她向记者展示了同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的装饰、设备标准细则中提到,管道煤气预埋到户、分户安装智能IC卡表,费用由买受人按政府相关规定承担。而据记者了解,交纳的2430元的煤气管道开通费里,也包括了管道铺设费、施工费、设计费、调试费、IC卡费,所以业主认为这样的收费并不合理,为此,业主们还向新奥燃气公司进行了咨询:“我们通过新奥燃气打电话,我们是不是该交这样一笔费用,新奥也讲到,如果我们的管道设施已经安装到户,那么我们广大业主只需要交310块钱的这样开通费。所以我们就对开发商给我们的说明,煤气开通费产生置疑。”

  也就是说,2430元里扣除310元的燃气开通费,余下的2000多元包含了管道铺设费、施工费、设计费、调试费等。那么这笔费用是否应该由业主承担呢?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们各执一词。

  本案的原告代理律师,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唐锦昌律师陈述了自己的理由:“首先的话,根据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长沙市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那个法律规定,在城市燃气规划区之内的新建住宅,以及高度在24米,或者说城市燃气规划区之外的,高度在24米以上,或者10层以上的高层住宅,需要使用燃气的建筑物,必须要配备管道燃气设施。那么这个管道燃气设施也规定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5‘50那么根据这些文件的规定,首先我们认为管道燃气设施不是以前的,也不是如开发商所说的是一个选择性的一个城市住宅小区所配备的设施。而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的一个,一个法定的建筑配套设施。这是第一点,是强制性的,不是选择性的。不是说业主给老百姓一个福利。”

  而开发商则坚持,自己并没有把管道煤气开通费列入这个房价,列入到开发成本。管道燃气是开发商处于安全考虑,为业主提供的相当于福利性质的一个设施,而不是说没有这个燃气设施,房屋就建不起来。因此他所附带的为业主建设、开通的管道煤气,所支出的费用,就应该由业主来承担。

  同时,国家产权部曾颁发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条款规定城市房地产施工企业,包含基础设施费用,那么基础设施费用里面就包括了供气所支出的费用。但是供气到底供的是什么,对此,开发商、业主意见不一。

  长沙市金信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整个房地产行业的现状来看,大家都在收取管道煤气开通费,似乎已经约定俗成,而且一直以来业主们似乎并没有什么异议。

  这起诉讼案从交涉到走上司法程序,历时4个多月。一时间,对于这起被称为湖南2006公益诉讼第一案的燃气初装费案, 各方的反映不一。

  很多业主表示,自己也有着相同的经历,家住长沙市新楚天扶华庭的丁先生也不例外:“交了燃气初装费啊。反正它这个交房之前,你不交钱它不给你钥匙啊。强制性的要收我们的费用啊。”

  记者:“那在购房的时候,购房合同里面有没有写明燃气初装费由你们来承担,有没有这个规定呢?”

  丁先生:“购房合同里面没有,只是在交付钥匙的时候,它要我们交燃气初装费才能交钥匙。”

  记者:“有没有想过这个燃气初装费到底是不是应该由自己支付呢?”

  丁先生:“当时不太清楚,因为当时拿房子的时候比较急切嘛,所以不是很清楚就把钱交了,因为先把钥匙拿到手嘛。”

  这起燃气初装费诉讼案也引起了长沙各大房地产开发商的关注,他们表示,自己对案件保持观望的态度,等待法院最终的结果。

  而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在5月24日立案受理后,原本定于6月15日开庭,开庭方式也采取27户购房户分别开庭审理。但考虑到案件牵涉范围广,也最终将此案延期至7月7日合并开庭审理,并有法院副院长主审。

  记者也了解到,关于燃气初装费由谁交纳的问题,也在广东肇庆引发了诉讼,而这起诉讼,业主获得胜诉,小区取消了向业主收取的煤气管道初装费。但并不是整个肇庆都取消了该项收费。而且河南等地虽然也准备撤销管道煤气初装费等费用,但是都遇到了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长沙金信-阳光在线27户业主起诉房地产开发商,使得人们格外关注事件的进展,也使得案件的结果备受期待。

  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李泽金律师认为,单就这个案件本身来说,它并不算是狭义的公益诉讼,但确实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由于本案涉及面较广,可能影响涉及的金额大,本案的处理结果关系到广大千家万户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加上公众的关注,通过本案可以提醒其它开发商必须依法经商,并且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李泽金说,从这几个层面上而言,这个案件也是有公益诉讼的意义,称为2006湖南公益诉讼第一案也不为过。这也体现了我们广大消费者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维权意识更趋合法、理性,这个案件带来的社会效果和意义,已经远超过这次案件本身的处理结果。

  这起燃气初装费案离开庭时间不到20天,经历了太多波折后,长沙市金信-阳光在线住宅小区的27户业主表现出来的却是少见的平静。

  记者:”这个官司下来,很多人说你们是向潜规则挑战,自己有没有先锋的感觉?“

  业主:“没有这样的感觉,其实这个事情来讲的话,对于所有的这些业主,对这个问题其实都有心里的顾虑,有这样的一个疑问,愿意声张自己的权益,保护自己权益这样一个想法,所以对于我们来讲,我们只是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他的没有。”

  作为被告的湖南金信投资有限公司也在积极的备案,整理相关材料。相关人员表示,他们对案件结果充满信心。

  而原告代理律师唐锦昌也表示,相信这个案件会得到一个公正的审理,并且得到一个令人满意的一个结果。“从我个人理解,满意的结果,至于采取什么方式,是用判决的方式、或者说是调解的方式或者是和开发商达成和解。或者说是这个案件出来以后,引起了相关的政府部门以及相关单位的高度重视,召集相关利益主体、就这个问题进行磋商,达成一个解决方案,最终的结果我认为一定会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就是说,不管它胜败,至少这个案件会产生一个对管道煤气开通费的明确,以及费用的承担,会有一个比原来更进一步的,更为明确的一个结论,即使这个案件败诉了,我相信这个案件一定会有一个令人信服的理由,为什么这些业主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支持。这样肯定会有一个合法、合理的理由,更加充分的理由,而不是说象现在开发商所理解的那几点,去说服所有的购房人,那肯定是无法令人接受的。”

  正如律师界所言,这起案件所带来的意义,已经超过其主体本身。那么这起有“湖南公益诉讼第一案”之称的燃气初装费案,到底最后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判决结果呢?燃气初装费是否会取消呢?我们也将在今后的节目中继续关注。

  (节目监制肖柳、责任编辑赵庆丰、何发林,记者欧阳莹、余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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