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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二手房转让个税早已征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除外
由原来的自愿缴纳转变为强制缴纳,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长沙影响不大。余志雄摄
本报讯(记者 潘昭晖 实习生 兰津)8月1日起,河北、浙江、广东、湖南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青岛、宁波、厦门市将开始强征“个人二手房转让所得税”,由此,争议长达12年之久的二手房个税终下“强征令”。不少业内人士预计,个税强征后,不少泡沫成分严重的城市,二手房交易可能缩水50%,而投资客将度过几个不眠之夜。长沙市场反应如何?昨日,众多消费者的电话纷至沓来。税率、征收方式等等,成为大家异常关注的话题。
二手房转让个税:1.88%
昨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长沙市房地产交易所管理所,从该所获悉,长沙实行这项税制已经一段时间了———早在1998年,就已经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叫综合税。目前该税征收率为1.98%,由个人所得税(1.88%)和印花税(0.05%)综合,由卖方承担;买方还要承担一个0.05%的印花税,综合税的征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上市剔除在外。
同时,该所还提醒消费者,千万不要把个人所得税和我市今年6月20日开始实行的营业税征收混淆在一起,营业税税率为5.5%。
二手房交易不会有大的影响
资深业内人士认为,在全国众多城市,由于此次个税的征收是强制性的,必然会增加交易者的交易成本。不少业内人士分析,是去年的税收调节没有起到预计效果,此次调整,即是“加强税收的征管”。专家同时指出,交易成本的增加,会降低房产交易双方的交易意愿,旨在减少投机性。但鉴于长沙市场此项税种早已征收,对本土二手房交易估计不会有大的影响。
某不愿意透露名姓的二手房公司负责人表示,全面起征个人所得税,还没有营业税起征带来的冲击大。6月20日以来,营业税征收的实施,长沙市二手房市场已受到新一轮震荡,尤其是次新房市场。并且,政策实施将会挡住一大批5年期次新房入市,可能拉低今年长沙市二手房成交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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