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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灼写在长沙市民李真(化名)的脸上。李真的焦急定格在7月26日。当天下午,国税总局下发《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二手房转让将从2006年8月1日起强征个税。
“还有4天。”李真说。“我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赶快把房卖掉,过户。”“我现在最着急的就是能不能赶在8月份之前把房子卖掉,过完户。”从看到新闻起,李真就开始四处打电话咨询有关政策和过户办理手续。
2003年,李真在长沙市某小区花23万元(含税)买了一套166平方米的住宅。今年3月,他又看中了另外一套档次较高的住宅,换房的想法促使他寻求买家卖掉以前那套住宅。就在7月,他终于与一位买家达成了初步协议,以45万元的价格卖出。原本开心不已的他却因为新政策的颁布而慌了神。“如果按照8月1日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话,那我要多交4.4万元的税。”李真激动地说。
相比于李真的焦急,在芙蓉区工作的林先生却是另外一种表情——原本打算购买一套二手房的他热情全消。今年初,事业基本稳定下来的林先生打算购买一套二手房暂时过渡。当时林先生的想法就是,与其花高价买一套新房,还不如用较少的钱来置一套二手房,他甚至已经看好了几套房源。
林先生略带激动地说:“现在我可不想买二手房了。新政策出来后,万一卖方因此提高价格,把税费转嫁到我们身上,那就太不划算了,还不如花同样的钱买套面积小点的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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