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行业动态 房产超市 二手市场 地产政务 家居装饰 自助交易 楼市论坛
 您的留言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专题 > 二手房强征个税 > 正文
经济观察:个税新政 也鼓励改善百姓居住条件

http://www.0731fdc.com  2006年08月07日   新华网

  8月1日开始执行的《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被社会各界视为严格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强烈信号。但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鼓励居民改善居住条件,新规定继续保持了两大税收优惠政策,总局已经要求各级税务机关不折不扣地把这些优惠落实到纳税人手中。

  这两大税收优惠政策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位负责人表示,除了上述优惠政策外,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有关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尤其是对于住房装修费用,《通知》明确,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有关专家表示,这些“有保有压”的税收政策,体现了国家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繁荣的调控精神,对于改善普通居民住房水平将起到推动作用。(新华社北京8月1日专电 陈二厚)

发表评论】 【推荐给朋友】【关闭窗口
 
· 避税办法悄流行 强征二手房个税双赢还是双输 (2006-08-07)
· 中介无惧二手房个税 赌政府不会让房价暴跌 (2006-08-07)
· 二手房强征令出师未捷 强征个税难抑房价涨势 (2006-08-07)
· 二手房转让征税 没发票理由成为减税挡箭牌 (2006-08-07)
· 媒体评论:二手房转让征个税下有对策要不得 (2006-08-07)
· 二手房税自愿申报成历史 出售成本可能增2% (2006-08-07)
· 中原地产:营业税调整征收难 等于变相提升房价 (2006-08-07)
· 华国强:延长营业税时限 为新商品房价格推波助澜 (2006-08-07)
信 息 搜 索


自由交易信息推荐
· 转让一套三室二厅的
· 转让一套三室二厅的
· 转让一套三室二厅的
· 出租一套四室二厅的
· 出租一套三室一厅的
· 出租一套一室一厅的
· 出租一套三室一厅的
· 出租一套三室二厅的
· 出租一套三室二厅的
· 出租一套三室一厅的
进入自由交易区>>



为了本系统能够更好的为您服务,请使用800*600显示及IE4.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Copyright (c)2001 版权所有 长沙市房产信息中心
技术支持:长沙楼市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2565831 2223504 经营许可证号:湘ICP证010022
All rights reserved, www.0731fdc.com E-Mail:web@0731fd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