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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在长沙市城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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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在长沙市城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http://www.0731fdc.com  2007年10月16日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各位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这次会议精神,我代表市国土资源局谈几点意见。

  一、学习领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

  住房问题是民生问题。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关注民生、推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专门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温家宝总理、曾培炎副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主持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切实做好政策性住房的土地供应,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当前的重要工作和迫切任务。全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通过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若干意见》,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把握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要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增强做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用地供应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

  近年来,我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方针政策,在调整土地供应总量和结构,保障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等方面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根据国土资源部提出的“适当压缩工业用地,增加民生用地”的调控政策,我市适当增加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安置用房的土地供应量。今年下半年,全市计划供应土地1700亩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安置用房的建设,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拆迁安置户、无房户的住房困难。

  (一)优先安排住房保障用地。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在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要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优先安排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用地。明确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住房用地的供应数量和布局,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和有关部门配合落实到地块。需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市、县(市)政府在报批年度建设用地时,先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单独列出,同时不得低于所申报住宅用地总量的70%。

  (二)优先保证住房用地计划的落实。对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要加快做好土地供应的前期工作,优先报批,按行政划拨方式供地。要将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条件在《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要合理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缩短土地开发周期。对成片开发建设的土地,要在统一规划、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后分块供应,防止开发企业“囤积”土地。

  (三)加快用地报批速度。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中,凡涉及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审查报批速度,缩短审批时间,保证按时供地。要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要建立联系人制度,积极主动帮助和指导做好测绘、评估等前期工作,以缩短工作时间。

  (四)严格监管住房保障用地的开发利用。继续坚决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的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防止挤占政策性住房保障用地。要坚决防止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为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后挪用于商品房开发。要严格集资合作建房用地管理,凡利用自有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的,必须严格限定在《若干意见》规定的范围内,并纳入计划管理;严禁新征或购买土地集资合作建房;严格执行国务院〔2007〕24号文件,各级国家机关集资合作建房的,一律不得供地。要按照《长沙市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方案》(长政办函〔2007〕156号)要求,抓好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对收回的闲置土地要优先用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加大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用地批前监督和批后监管的力度,对违反土地供应政策,违反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使用条件的,要坚决查处。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一定要按照《若干意见》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各区、县(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把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制定有关措施,切实抓出成效。二是加强督查,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各区、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住房保障部门开展工作。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房产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信息,抓好协调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形成整体合力,把我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推向新高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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