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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谭仲池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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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谭仲池在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http://www.0731fdc.com  2007年10月16日   长沙房地产信息网

  同志们:

  今天,在举国热烈庆祝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之际,我们隆重召开首次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大会,并为长沙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授牌,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表示热烈的祝贺。刚才,湘平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省建设厅建新副厅长对我市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提出了要求,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和市建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下面,我再强调两点。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做好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的认识。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最近颁布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对各级政府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作出了具体和明确的规定。近年来,随着城市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我市居民住房条件逐步得到改善,城市住房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受近年来全国房价水平整体上涨较快等的影响,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仍比较突出。全市27804户低保家庭中,无房户有6163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有4109户。全市历史积压经济适用住房准购户达25162户,而每年新申购人数为11000户左右,全市廉租住房实物需求预计将超过100万平方米,而现有廉租住房仅6.52万平方米,供需矛盾突出。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让广大市民买得起房、住得起房,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和谐长沙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为市民生活和城市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要形成做好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强大合力。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相关部门必须紧密配合,齐心协力推进。各县(市)区要把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确保工作机构人员、资金投入和土地供应、住房供应等落实到位,并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报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房产、财政、建设、规划、国土、民政等部门作为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城市保障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公安、劳动保障、交通、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保障对象的户口、收入、资产等情况的核实工作,确保住房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快建立健全我市城市住房保障体系

  (一)进一步强化廉租房保障制度的主体地位。要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覆盖范围。2007年年底前,长沙市将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租赁补贴的城镇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十一五”期末,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方式。对低保家庭可以继续执行现行政策,给予全额租赁补贴;对承租原有公有住房的低收入家庭,继续实行租金减免;对部分有一定住房支付能力的低收入家庭,可以按一定比例由政府给予租金补贴。要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通过鼓励小户型住房出租、社会捐赠以及政府收购、新建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新建廉租住房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同时,要选择交通便利,生活设施相对齐全的区域适当建设一批廉租住房,新建廉租住房户型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二)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制度。要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供应对象必须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要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的单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要制定建设指标,经济适用住房每年建设总量占全市每年新建住宅总量的10-15%。要严格上市交易监管,明确产权和收益分配关系,完善退出机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确保政策优惠用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进一步完善旧城区改造与农民工住房保障制度。市、县(区)两级都要制定改造计划,因地制宜地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的改造。棚户区改造要做到困难住户的住房得到妥善解决,小区环境、配套设施和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困难家庭的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要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集中建设面向农民工的集体宿舍;督促和引导用工单位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比照经济适用住房优惠政策,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以农民工可承受的合理租金向农民工出租。同时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逐步把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

  (四)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工作力度。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项目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负担;城市住房保障资金坚持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建立城市住房保障资金专项制度。公积金的盈利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廉租房建设,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包括县(市)区)用于廉租房建设,财政收入的2%用于廉租房建设。要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计划,优先保证土地供应,继续采取行政划拨方式并在年度计划单列。对各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实行奖励制度,对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在利率、期限、项目资本金等方面给予支持。环保、消防等部门适当放宽对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的审批标准。

  同志们,加快构建完备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们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落实好中央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率先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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