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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二手房对外发布须注备案号 先协议再备案不可

http://www.0731fdc.com  2007年06月01日   解放日报

  细心的购房者近日可能发现,在各大媒体上刊登的二手房源广告比以前多了一条信息,即相对应都有一个备案号,以明示其“真实身份”。业内人士认为,以往购房者被虚假房源信息误导而浪费时间的状况将得到有效遏制。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日前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不经过“网上备案”的二手房源不得对外发布。这是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执行二手房交易网上备案后的又一个举措。通知规定,今后房产中介公司通过媒体等形式发布二手房源的同时,必须注明该套房源的网上备案号,以确保房源的真实性。对未经备案发布房源信息的房产中介公司,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进行调查并责令整改。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是对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媒体发布的房源信息将更加有效和真实,以往那些为了吸引买家而伪造或篡改房源信息的不良中介将被清理出市场。

  优质房源先协议再备案走不通。实行二手房网上备案以来,由于担心房源流失,不少房产中介公司存在保留一些优质房源的做法,即在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后,才将房源上网备案。这样做,可以保证自己公司的优质房源不被其他公司抢走。但这种做法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已经绕开了网上备案制度。此次新规定执行后,没有备案号的房源将不得再对外发布,之前这种等到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再进行备案的方法显然行不通。据悉,目前沪上各家房产中介公司都快速行动起来,一改过去对备案“不着急、慢慢来”的心态,纷纷抓紧将手上的二手房源上网备案。业内人士表示,通知执行后没几天,网上房地产的二手房源信息覆盖面得到大幅提高。与此同时,房源的透明度也比以前有所增加。

  房东“一房多挂”行为仍有效。实行二手房网上备案以来,不少市民对于一套房屋是否能在多家房产中介公司同时挂牌比较关心。业内人士表示,房东“一房多挂”行为是可以的。如果你对某家房产中介公司的信任度比较高,又不急于将房源出手,那么就可以选择和该公司进行“一对一”挂牌。同样,如果你对资金的需求比较迫切,希望能够早日将房子脱手,那么就可以选择在多家房产中介公司同时挂牌,增加买卖的效率和成交的机会。值得一提的是,一套房源虽然可以在多家中介挂牌,但备案号只有一个,首先将这套房源上网备案的中介将获得优先权,即网上房地产显示出的联系公司是该中介公司。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备案的中介就可以优先成交。最终买卖还是以事实上促成交易的中介为准,即哪家成交,佣金就付给该中介,成交后其他中介将自动撤销对该套房源的挂牌。 (贺理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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