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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物价局和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昨天联合公布了修订后的《长沙市二手住房交易基准价格》和《长沙市房屋地段分类表》,长沙市区范围内,电梯房和非电梯房的最低基准价分别达到了1800元/㎡和1500元/㎡。
物价部门表示,经参照长沙市已有二手住房成交实例,并结合长沙市二手住房成交评估价格,从2003年11月起执行的《长沙市二手住房交易基准价格》和《长沙市房屋地段分类表》已进行修订(具体标准见附表),各县(市)二手住房交易基准价格由各县(市)物价管理部门会同当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调整后公布,并报长沙市物价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
按照新修订的标准,今后二手住房交易成交价低于基准价的将按基准价计算,成交价高于基准价的按成交价计算。
竣工时间5年以内(含5年)的二手住房按100%计算交易基准价格;竣工时间5-10年(含10年)的二手住房按90%计算交易基准价格;竣工时间10年以上的二手住房按80%计算交易基准价格。
同时,凡2002年及以后竣工验收的一类地段以外的商品房楼盘,其住宅转让时二手住房基准价格均应提高一个地段类别计算,但这些商品房楼盘除外:所有别墅或以别墅为主的楼盘、绿城•桂花城、星城世家、西街花园、仁和•香堤雅镜、世嘉•国际华城、亚华•香舍花都、创远景园、华银园、银港•水晶城、阳光100等楼盘的住宅转让时应按一类地段二手住房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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