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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行揭秘二手房交易风险 服务产品选择不当

http://www.0731fdc.com  2007年05月23日   北京青年报

  每年的三四月份正是二手房交易的旺季,在今年的“3·15”到来之际本报特请北京中原三级市场部的专家总结出易出现风险的五大二手房交易环节,提供给消费者一些规避交易风险的方法和建议。

  ●环节一看房、找房阶段

  消费者在寻找房源和客源的时候不要轻信网上的信息,因为有些不法经纪公司或个人(房虫)会以取得房源信息为由,向客户收取看房费或信息费等,一般的看房费在200元-300元之间,在其承诺看房之前交纳,钱款一交,中介公司就会寻找各种理由推搪,消费者的最终结果是房款两空。而且,对于房主身份,消费者也不能轻信,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归属只能通过房屋产权证来证明。除非拥有房产证,否则其他房主即使“看上去”再像真的,也不能轻信。

  专家建议:消费者购房如果通过中介购买,一定要到大型、正规中介公司去办理手续,对于自己寻找房源和客源的情况,消费者一定要寻找与当地市场价格相差无几的房屋进行购买,不要受目前市场上打出的低总价广告诱引。另外,正规的经纪公司基本不会收取“看房费”。而就房主这一环节,客户在购房过程中一定要严把房主证件关,如业主的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代理人的委托书是否真实,证件最好是看其原件。更重要的是对于央产房来说,由于其属于中央直属单位,按规定央产房交易要具备上市交易资格,客户最好到蓝岛的央产房交易大厅进行咨询。

  ●环节二服务产品选择不当

  从目前市场来看,部分中介公司为了更大程度地吸引消费者注意力,更大程度地提高市场占有率及获利,中介公司会推出很多种服务产品如限时出售、全程代理等,这些服务产品虽然可以一定程度上减轻消费者的麻烦,但还是存在一定风险。例如,限时出售,它是为业主快速出售房屋提供的一项服务。但如果到期不能出售,业主能够得到什么补偿以及落实的形式等就需要在合同中详细写明,以防经纪公司利用各种理由拒绝赔偿,使得业主白白耽误了出售物业的时间。

  再比如全程代理,这种方式是经纪公司为了吸引房源而推出的一款产品。对于急于将房屋出租的业主来说,选择全程代理在租房速度上虽然要快些,但租金水平肯定会受到一定损失。另外,对于承租者来说,有些中介公司公开采取低佣金、甚或无代理费的策略来赢得消费者的关注。

  专家建议:消费者不要一味贪图低佣金。俗语说:“羊毛出在羊身上”,有些中介公司推出的产品看起来再好,也是从消费者身上获取利益的手段。例如,一套二居室,中介公司从业主手上代理时价格为1200元/月,中介公司代理此房屋后对其房屋稍作装饰后将租金价格上涨到1350元/月。此时中介公司提出佣金收取800元,而非其他中介公司的收取一个月租金(1350元)作为佣金的方式,表面上看是消费者节省550元,而实际上,以消费者租赁三个月计,消费者多支付450元,若以半年时间计算,消费者要多支付900元,租赁时间越长,消费者多支付费用越高。可见,消费者实际上并未因此节约成本。

  ●环节三资金交易方式

  在进行房屋交易过程中,如何安全进行房款交易无疑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如果交易不当,将会给客户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从2003年年底的坚石案及2005年7月份的安徽合肥的“桃园事件”都折射出传统的房款交易模式存在很大弊病。因此,对于消费者来说,在房款交易过程中如何选择一种安全可靠的交易方式至关重要。

  专家建议:房款交易最好通过资金监管方式。比如中原地产与深圳发展银行合作推出“交易资金监管”业务,在京城首推POS机进入各直营连锁店铺,客户在进行房款交易时只需刷卡就可解决,方便、快捷,并且由深圳发展银行对其资金进行监管,安全系数高。

  ●环节四签订合同

  在目前消费者购房引发的纠纷中有90%都是因为签订合同中权利、义务标注不明,从而给购房者造成一定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专家建议:

  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1.消费者在看房前切莫轻易签署任何协议,消费者一定要注意在正规的中介公司里看房是不收取任何看房费用的。另外,对于消费者来说,在看房之前也是不需要签署任何协议的,在租房成功之前房地产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务都应该是无偿的,消费者对此一定要特别注意。

  2.签署买卖合同一定要注意将房屋所有权情况如是否为共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了解清楚。另外,还要对该房屋是否有其他条件制约房屋的买卖,如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

  3.付款方式、时间、物业交割情况一定要标注清楚。

  4.买卖双方违约赔付情况一定要标注清楚。

  ●环节五收房时物业交割不清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由于其物业费用而引发的各种纠纷也是屡见不鲜。因此对于客户来讲,在办理过户之前认真做好物业交割是必不可少的。物业交割的项目有多种,主要是水、电、煤气、物业费用、供暖费用等。

  专家建议:客户在购房过户前一定要与房主、物业公司三方做好物业交割手续,并且由中介公司进行见证。在结清各项费用后一定要将其费用清单作为合同的附件,尤其要注意房主以往是否有供暖费及物业费拖欠问题,买方在入住前应与物业公司签订新的物业供暖协议。

  除此之外,由于去年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有关二手房的税费政策,有一些中介和个人为了避税想出了种种招数。而这些招数在实施过程中往往弊大于利,给消费者带来很大风险,专家提醒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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