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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违规房贷惹的祸
“过山车”一般的深圳楼市让不少购房者成为“负翁”,随之而来的“断供”现象更令诸多商业银行始料不及。当几起“断供”案浮出水面后,逐渐暴露出深圳楼市惊人内幕,银行、开发商、中介和炒房客之间的利益链条由此清晰显现。
形形色色断供频现
7月末,深圳一炒房客因连续4个月未能偿还一套物业贷款,被工商银行南山支行告上法庭。由于此前已有三套房产,该业主去年以其妹名义再购入两套房,自己作为担保人偿还贷款,后因资金紧张,其中一套位于南山的房产连续4个月断供。
随后,轰动一时的“零首付”楼盘——“漾日湾畔”的业主刘英、傅泳栋断供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两名被告表示,楼盘漾日湾畔开发商——国基地产2003年在被告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了首付款收据,从招商银行蛇口支行成功申请到了贷款并挪做他用。
期间国基地产一直自己供楼。然而2005年3月,国基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按月还按揭贷款;随后,银行通知被告,被告无奈接过国基地产供楼的接力棒开始还按揭贷款。
然而在2006年9月在国基地产破产清算时,由于账目上没有其房产的首期房款缴纳记录,漾日湾畔众多房产无法办理房产证。由于迟迟拿不到房产证,自2007年10月起,被告与多名业主选择了停止供楼。为该楼盘做贷款按揭的某商业银行蛇口支行认为,购房合同和按揭合同都有被告的亲笔签名确认,说明按揭合同有效。今年5月,该银行对断供业主提起了诉讼。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深圳爆出了业主徐梦莲诉中房集团南方置业公司的买卖纠纷,徐梦莲称付了三成的首期款,但中房南方公司称其仅付一成,其他两成是采取“潜规则”由公司代业主垫付。断供后,贷款银行向徐梦莲索赔了其余七成房款60万元,但原告与被告之间由两成首付18万元引起的纠纷,一直持续至今。
这些断供案例虽各有不同,却曝出了开发商与银行间种种违规操作的内幕,正是这些为“断供”埋下了隐患。
骗贷手法层出不穷
在这些对簿公堂的断供案中,无一例外地存在着“假按揭”、低首付甚至零首付等违规房贷。在法庭的公开审理中,漾日湾畔的业主指控银行参与了假按揭,在整个过程中存在监管不严、违规放款等失职行为。被告指出依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以合法合同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同时,银行在放款时也没有通知业主本人,业主也未进行确认。
国基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小组负责人赵健承认,国基公司销售时的确存在通过假按揭从银行套现的情况,通过清算小组的调查,被告此前确实不知晓已贷款的事实。
同时,工行南山支行诉炒房客断供案中的被告代理律师刘子孺也表示,银行涉嫌违规贷款,总价230万元的房产,业主向银行贷款190万元,首付不及总价的两成,而这不到两成的首付早已跌没了,业主卖房还不够还银行贷款。
而徐梦莲案中被告中房集团南方公司表示,当时银行办理按揭贷款的前提条件必须是首付三成购房款,因徐梦莲资金困难,无法申请到按揭贷款,便向开发商暂借两成首期购房款。
中房南方公司副总经理李宇辉称,开发商垫资给业主付首付,方便向银行贷款,在房地产界很正常,只要业主以后把钱还给开发商就行。法院也认为,中房南方公司向按揭银行出具收款收据复印件,目的在于在原告未付清三成首期款的情况下取得银行发放的贷款,而这种促销房屋的手段,在深圳的房地产交易中是相当普遍的。
一手楼违规贷款花样百出,二手楼同样如此。“利用阴阳购房合同,抬高房产价格,向银行骗取更高额度的贷款,实现‘零首付’或者‘低首付’。”深圳一地产分析人士告诉记者,利用“假合同”或阴阳合同骗贷,在深圳由来已久。
记者在采访调查中发现,在深圳购买二手房,首付不足不是问题。某地产中介负责人信誓旦旦地向购房人保证,如果不能足额支付首付,完全可以通过评估公司做高评估价,申请到更多贷款,做到两成以下甚至更低的首付。并表示,该地产机构与评估公司、银行都是长期合作关系,操作非常容易。
另一地产中介公司按揭部的D女士也表示,对于第二套以上房贷,只要本人名下没有购房,写一份未婚说明即可按照首套房产的政策来办理按揭贷款。银行不会去查贷款人是不是已婚,也不会去查家庭是否已有正在按揭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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